貴陽市清鎮市衛城某超市銷售過期食品案
核心提示:爲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貴陽市市場監管部門以優化消費環境爲目標,統籌力量集中查辦了一批民生領域消費侵權案件,着力營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激發消費市場活力。現公佈十起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食品領域有3起,其中,涉及清鎮市衛城某超市銷售過期食品案。……(世界食品網-www.shijieshipin.com)
爲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貴陽市市場監管部門以優化消費環境爲目標,統籌力量集中查辦了一批民生領域消費侵權案件,着力營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不斷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激發消費市場活力。現公佈十起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其中,食品領域有3起,其中,涉及清鎮市衛城某超市銷售過期食品案。
案例三:清鎮市衛城某超市銷售過期食品案
2024年11月25日,清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消費者稱其同日在清鎮市衛城某超市購買2盒(共4瓶)“酷夢®安迪·全汁葡萄酒”,在飲用2瓶後,發現該商品已超過保質期。該局執法人員接投訴後,立即對該超市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的“酷夢®安迪·全汁葡萄酒”(製造商:通化華特酒業有限公司,酒精度:8%vol,淨含量:750ml,生產日期:2019/11/06,保質期60個月)已超過保質期,上述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貨值金額752元。經清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組織雙方現場調解,該超市已將貨款退還消費者,並給予賠償。同時,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的規定,構成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爲。清鎮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該生活超市改正違法行爲,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並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