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旅居巴拉圭...「11.8兩黃金」存保險箱25年全不見 怒告銀行
▲一名謝姓婦人將黃金項鍊、手鍊等貴重物品,共11.876兩黃金存放於北市華南銀行大稻埕分行的保險箱內,而後她卻發現這些金飾憑空消失,質疑是華南銀行人員盜領。(圖/pixabay)
一名謝姓婦人因長年居住巴拉圭,將黃金項鍊、手鍊等貴重物品,共11.876兩黃金存放於北市華南銀行保險箱內,而後她去開保險箱時,卻發現這些金飾憑空消失,質疑是華南銀行人員窺探到密碼進而盜領,怒告華南銀行求償65萬6384元。臺北地檢署審酌後,因謝女指遭竊的保險箱內仍有地契、支票等其他貴重珠寶,與遭竊常情不符,華南銀行判決免賠。
謝姓婦人指出,因長年居住巴拉圭,爲妥閃善保存嫁妝等貴重金飾,1989年將黃金項鍊7條(9兩)、黃金手鍊2對(2.056兩)、黃金雙線煉1件(0.82兩),共計11.876兩黃金,存放在華南銀行大稻埕分行的保險箱內;不過2014年3月6日她去開保險箱,卻驚見裡面的金飾全不見,僅留有2張金飾購買單據。
對於保險箱內的金飾憑空消失,謝姓婦人說,2013年9月將女兒存摺與印章存放保險箱,因忘記保險箱密碼所以前來銀行辦理變更密碼,但承辦人員沒有告知變更密碼標準流程,還趁她開啓保險箱時,假監管之名站在她身旁窺探密碼。因此謝姓婦人懷疑金飾就是被銀行人員盜領。
謝姓婦人指出,華南銀行未建立有效監督等內控機制,未按照當初租賃契約提供應有服務,導致她物品遺失;因此,她對華南銀行求償共65萬6483元。
對此,華南銀行抗辯,指出雙方保管箱租賃契約,銀行不能過問謝女保管箱存放何物,謝女應該自負舉證責任證明確有存放這批金飾到保險箱,以及金飾確實遭竊;此外,大稻埕個人開箱記錄明細,謝女2014年3月前2年都未去開保險箱,也僅在2011年5月有申請密碼變更,因此銀行人員認爲謝女所指稱的窺探密碼並非事實,請求駁回謝女求償。
法官審理時,發現謝女所指遭竊的保險箱內還有房地契、支票,及其他貴重珠寶,包括藍寶石2顆、祖母綠8至10顆、其他大小寶石、金飾;因此,法官認爲,謝女保險箱內遭竊與常情不符,且未能證明銀行人員竊取金飾,甚且無法證明有存放這些金飾到保險箱,另考量華南銀行並無任何違約情事,判決華南銀行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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