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場對生態與社會影響研究出爐 東華大學團隊與鳳林民衆分享討論研究結果
國立東華大學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針對地面光電場設置對溫度、動物、土壤、植物授粉、碳水收支等之影響,以及居民的態度調查與意見蒐集等,與鎮民分享過去一年研究的階段性結果。(東華大學提供)
國立東華大學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昨(5日)於鳳林鎮鳳智與鳳禮民衆活動中心舉辦討論會,針對地面光電場設置對溫度、動物、土壤、植物授粉、碳水收支等之影響,以及居民的態度調查與意見蒐集等,分享過去一年研究的階段性結果,現場鳳林各界人士將近40人蔘與討論。
鳳林鎮是目前花蓮縣境內最多地面光電場規劃申請的鄉鎮,目前已有一個66公頃的大型光電場營運,其他規劃中大約爲1200多公頃。爲了解大型光電場可能帶來的生態與社會的影響,國立東華大學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集合不同領域專家共同研究,並將過去一年的階段性研究結果向鳳林居民分享。
國立東華大學生態及永續科學跨領域研究中心,針對地面光電場設置對溫度、動物、土壤、植物授粉、碳水收支等之影響,以及居民的態度調查與意見蒐集等,與鎮民分享過去一年研究的階段性結果。(東華大學提供)
戴興盛教授表示就訪問鳳林民衆結果顯示,民衆普遍擔心光電場對溫度、地景、生態、人口、產業、健康與安全等之影響,且認爲整體規模過大、區位不適當,以及制度尚存在缺失與不足,例如資訊不透明、缺乏地方民衆參與機制、缺乏監督機制等。李俊鴻教授亦表示大規模的問卷調查也反應相同的狀況,鳳林民衆希望能改善前述制度缺失。
針對居民普遍關心的溫度問題,孫義方教授表示就鎮的尺度,近兩年來夏季(6月)與冬季(12月)平均溫度與最高溫尚在歷史紀錄的範圍內。而光電案場與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溫差差異,在冬天差異不明顯,夏天差異則較明顯,光電場內與西瓜田、水田的溫差在1度以內,而與人造林的溫度明顯高出約2度,另一方面,溫度差異會隨與光電場距離而遞減,約300公尺後就降至與森林溫度無異。關於授粉服務的影響,陳毓昀教授表示人造林邊緣的授粉效率均顯著高於光電場及人工林內部。
在動物方面,許育誠教授與楊淳凱研究員表示,基本上光電場內的動物總類明顯少於人造林,雖部分物種同時存在光電場與人造林中,但動物種類有明顯差異。以鳥類來看喜歡草地的鳥種會出現在光電案場內,與喜歡森林的鳥種明顯不同,兩棲爬蟲類則於不同季節活躍於不同的土地利用環境中,春天偏好水田、夏天偏好果園、秋季則偏好光電場。
而在碳排放方面,張世傑教授表示光電場本身屬於碳排放的狀況,平地森林則是屬於碳匯狀況,同時,如考慮光電取代傳統火力發電產生的減碳效應,光電場每年每公頃的整體減碳效益是552公噸二氧化碳,平地森林的固碳效果則爲25.4公噸;另外研究顯示,光電板的反光小於森林樹冠層的反光,在水文收支部分,光電場留下80%的降雨,平地森林則會留下62%。最後關於土壤部分,王巧萍研究員表示,光電之整地與土木基礎工程,對土壤物理結構、化學性質及土壤無脊椎動物之衝擊強度會因土壤性質而有不同。
如是兼具砂土及壤土的坋質壤土,則光電場區之坋粒含量、電導度、碳濃度、氮濃度、土壤無脊椎動物密度及類羣數等均明顯降低,砂質壤土地區則相對不顯著。而高含石量且土壤含砂量高的地區,建場工程會使表層土壤含石量、容積密度與砂粒含量均明顯增加。因此,建場之工程設計及營運期植被管理,有助於降低光電場對土壤生態系服務功能之負面衝擊。
現場民衆對於相關研究結果也踊躍提出疑問與建議,與研究團隊共同討論,包括認爲鳳林不應承擔過高之減碳責任;政府能源政策需要改善;土地變更後,在案場除役之後是否會變更回農地;應該完善監督與參與機制;應完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機制與實踐;除役后土壤是否可能恢復農業功能;是否有適當回饋措施等。參加民衆也建議研究團隊增加對空氣品質、原住民族歷史社會文化等研究項目,東華團隊則承諾將進行評估是否納入未來的研究工作。
東華研究團隊也提醒,這是以目前案場規模爲基礎所進行的階段性研究結果,若鳳林光電案場規模不斷擴大,相關影響可能有所不同。且當天各主題分享是監測一年、有些甚至短於一年的研究成果,故長期的影響趨勢,仍需要較長時間的追蹤才能得知。目前這個調查監測研究最少會持續三年,東華研究團隊將持續向各界公開研究結果,希望相關結果能作爲政府、社會各界與學術界進行公共政策討論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