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業區工業港環評審查 環保人士告環保署結果出爐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葉斯桂等人,不滿環保署5年前針對觀塘工業區工業港作成的環評審查報告等4項行政處分,打行政官司,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圖爲藻礁區。(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葉斯桂等人,不滿環保署5年前針對觀塘工業區工業港作成的環評審查報告等4項行政處分,打行政官司,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認定環保署的審查報告於法並無不合,駁回葉的的訴訟確定。

環保署在2018年10月23日審查通過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及中油的觀塘工業區開發計劃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等報告的4項處分,葉斯桂等人不服提起訴訟,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後,提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爲,本案已經就目前環境因素及可能造成之環境影響,退縮調整開發行爲,除已避開現況調查發現有殼狀珊瑚藻覆蓋及柴山多杯孔珊瑚分佈區域,並整體降低港灣開發對沿岸流海水自然交換等水體物理和化學因子之影響程度。

合議庭指出,環保署的處分也檢討研提生態保護減輕對策,得以預防及減輕後續開發之環境影響程度,再衡酌經濟部所提上位政策及開發必要性等社會及經濟面,作成的決議於法並無不合,判決葉等人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