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終獲諾貝爾獎注意的金融危機

諾貝爾經濟學獎自1969年開始頒發,歷屆每位得獎者之研究領域不盡相同,均爲各領域之翹楚,包括經濟發展、動態模型、賽局理論、財政政策、人口趨勢、資訊不對稱、貧窮問題、計量經濟學、金融創新、契約協議、實驗經濟學等,皆爲重要議題。然而,以銀行擠兌與金融危機領域來認定成就,乃是諾貝爾獎頭一遭。

在世界經濟史上,最爲緊張與急迫的問題,常是金融危機的爆發時刻。歷次金融危機,造成地區性甚至全球性的恐慌、金融崩潰、經濟蕭條。

這些金融危機總與銀行擠兌息息相關。1930年代肇自華爾街的大蕭條,銀行紛紛倒閉,十餘位銀行家跳樓自盡。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東南亞國家不少銀行在擠兌人潮中摘下招牌。2008年金融海嘯牽涉到的問題銀行更多,歐美不少多年經營的大型金融機構關起了大門。

金融危機的發生過程,可從銀行機構的運作模式談起。銀行作爲社會儲蓄與投資的橋樑,有其存在之功能,必須兼顧獲利性、安全性與流動性。存款大衆把資金儲存在銀行機構,銀行機構保留部分現金作爲準備金後,將其餘資金貸放出去,提供投資生產以促進經濟發展。這種功能,可節省不少可貸資金市場之交易成本與資訊成本。在正常運作下,銀行進行多筆放款可以分散風險,但若經營不善則反造成最大風險。在這過程中,銀行必須一直保持相當的流動性,避免存款戶一時領不出款項,釀成市場擔憂,口耳相傳而造成擠兌,並外溢至其他銀行,殃及銀行產業。一旦民衆對銀行失去信心,銀行必然禁不起衝撞,再大的機構都難以抗衡。

1980年代,Bernanke、Diamond、Dybvig等人發表研究,探討銀行業營運與金融危機的密切相關性。在Diamond-Dybvig 模型(1983)中,指出銀行存款流動性比其資產都來得高,隱然種下銀行擠兌的高風險性。另一位得獎者Bernanke,早在1983年也發表文獻,指出1930年金融危機時,資訊無法在資金供需市場適時正確傳遞,銀行功能喪失,擠兌與大蕭條的命運註定相連。

這些學者的研究,引發頗多後續探討,對於如何避免危機頗有啓發,無論在學術上或實務上,均有頗多討論。爲了強化信心,設立存款保險制度,可支撐存款戶的信任度,降低急切擠兌的焦急感。此外,銀行可提出較符存戶權益的借貸合約,以降低存戶提領衝動。

總之,如何提高銀行業的公信力,乃是處理關鍵。這些看法,在後來的金融危機處理之實務上,已有落實。在存款保險公司設定上,美國1934年設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臺灣的存款保險公司於1985年設立,均是在各自金融危機後痛定思痛之舉。

另外,爲了提高安全性而制定銀行資本額規範,由國際清算銀行提出的巴塞爾協定可以顯見,此制度陸續修改了幾次版本,要求各國宜跟進,次次加重銀行業的資本設定要求。而對於銀行業務方面,各國多在金融危機之後有所限縮,2008年金融海嘯之後,英國提出Vickers Report,美國提出Dodd-Frank法案中,均對銀行過度擴充的業務作了限制,以免因市場複雜商品行情波動而過度牽連銀行的健全性。

銀行業由社會龐大資金在此進出,擁有偌多資源,也承載着諸多風險。這是社會不可或缺的機構,也是不可大意的金融叢林。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主管機關要求各銀行機構設立風險管理專責單位,留意公司內部風險,也需觀測外部產業風險,以及國內外總體風險。信用機構須念茲在茲的,是如何維持公衆對其信心,對於可能的風險要事先防範,當下速決,事後力革。

諾貝爾獎所獎勵的對象,頗爲重視研究內容對於社會上的影響程度。今年度探討銀行擠兌對金融風暴的影響,重視金融危機的核心問題。未來能否避免金融危機呢?大概無人能打包票永不再重蹈覆轍吧!但求認知其重要性與急迫性,好好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