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在法條!劉男被判「5年↓」 就贏了 律師揭:成功起訴還太淺
▲黃國昌擔任館長委任律師。(圖/翻攝自Facebook/黃國昌)
館長陳之漢日前遭槍擊,肇事劉男也已自首,不少人都相當好奇誰的律師團更強大。律師林智羣在臉書表示,比起律師團陣容,重點其實是在案情本身,而律師最重要的任務則像是「資源回收業者」,要在雜亂的證據中找到金條;他還點出關鍵,「不是起訴就是贏」,就算劉男被起訴普通傷害罪,館長律師依舊敗戰。
律師林智羣在臉書粉專「林智羣律師(klaw)」發文表示,許多人都很關心館長案件的雙方律師團陣容,不過檢察官、法官也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且打官司最重要的還是案件本身。
林智羣舉例說明,像是鄭捷殺人的案件中,由於證據確鑿,因此不管是誰都能夠成功起訴;而律師的重要任務則在於整理證據,因爲當事人即便提出了一大堆證據,可能都雜亂無章,甚至對案情沒有幫助,因此林智羣比喻,「律師的工作就有點像資源回收業者,要在那堆垃圾裡面找出阿嬤藏在裡面的金條」,同時寫書狀,並說服檢察官起訴。
▲23歲的劉男已經自首。(圖/記者陳以升攝)
至於館長一案,畢竟劉男都已經開槍了,警方一定會準備充足的證據並起訴,因此是否能打下漂亮的一戰重點不在於是否有罪,而是「起訴法條」。林智羣認爲,如果槍手被起訴殺人未遂或重傷害罪,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屬館長律師得分;如槍手被起訴普通傷害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則算槍手律師得分,至於槍砲的部分具有明確事實,因此就無關律師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