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允許具備條件的銀行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

中新經緯11月1日電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網站1日發佈《商業銀行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申請及驗收規定》(下稱《規定》),共計七章、四十七條內容,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允許具備條件的銀行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有利於促進銀行不斷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提升數據基礎和質量,強化系統整合和自動化程度,形成基於風險量化的決策機制,促進銀行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

《規定》明確,商業銀行提交的資本計量高級方法評估申請材料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體情況說明,包括申請實施範圍、申請目標,及實施準備工作概述。

(二)銀行對實施情況的自評估報告。

(三)至少最近兩個完整財務報告年度的定量測算結果,包括資本計量高級方法下風險加權資產覆蓋率、標準方法和高級方法的計量結果,以及不同方法下的結果差異說明。此外,在資本監管報表並行報送期內,應同時報送《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2年第1號)和《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中不同計量方法的計量結果和結果差異說明。

(四)模型相關材料。

(五)驗證報告。投產前全面驗證、所有定期監控、投產後全面驗證,包括但不限於:對計量模型和支持體系進行驗證的方法、過程、驗證結論、優化建議,以及對操作風險標準法下識別、收集和處理損失數據的相關程序和流程的驗證情況等。

(六)審計報告。包括內部審計部門對驗證政策、管理架構、組織流程、實施重要環節和報告機制等的適用性、獨立性和有效性的評估結論。

(七)信息披露管理體系說明、政策和模板。

(八)監管部門認爲有助於瞭解實施準備情況的其他材料。

根據《規定》,監管部門根據商業銀行的申請材料,決定是否受理並開展申請驗收;對於尚未達到申請條件的商業銀行,不予受理。驗收申請材料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整改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整改情況自評估報告。包括整改工作機制、整改方案和過程、自我驗收機制、整改結論。

(三)截至驗收申請日,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原因及後續計劃。

(四)截至驗收申請日,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規定》還明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業銀行,不宜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操作風險標準法也不宜採用自行計算的內部損失乘數:

(一)治理架構存在較大缺陷。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相關部門職責不清,未有效履行相關職責;未建立高級方法或內部損失乘數建設及應用的管理機制。

(二)數據質量存在較大問題,不能有效支持模型的開發、運行和驗證。

(三)資本計量高級方法或內部損失乘數相關支持系統無法保持穩定有效運行。

(四)未建立有效驗證體系和獨立驗證團隊;未對高級方法及其支持體系開展有效驗證,或未對識別、收集和處理損失數據的程序、流程進行有效驗證。

(五)內部審計部門未對資本計量高級方法實施工作或損失數據開展有效審計。

(六)風險加權資產系統中手工錄入的風險加權資產比例超過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15%。

(七)損失準備計提不足,實際撥備覆蓋水平較低,未充分反映資產的預期損失水平。

(八)文檔存在較大缺陷。

(九)未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保障體系。主要崗位人員數量和資質不能滿足高級方法實施或內部損失乘數計算專業要求,缺乏專業人才培養機制。

(十)監管部門認爲對資本計量高級方法或對操作風險標準法中採用自身損失數據自行計算內部損失乘數有實質影響的其他情形。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規定》答記者問:

一、什麼是“資本計量高級方法”?

2012年,《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發佈,建立了較爲完善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框架,引入了標準方法和高級方法兩種計算資本充足率的方式。標準方法下,銀行適用監管部門統一規定的風險權重或風險參數。高級方法下,銀行使用內部模型自行估計部分風險參數計量風險加權資產。高級方法的計量結果較標準方法精細化程度更高,同時對銀行的機制體制、計量模型、數據系統等方面也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經監管部門驗收後,銀行方可採用高級方法計算風險加權資產和資本充足率。

2014年,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獲准實施高級方法,標誌着我國商業銀行資本管理邁上了新臺階。經過10年左右的高級方法實踐,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逐步積累了高級方法驗收和實施經驗,在風險計量、系統建設、數據管理和人才儲備等方面均有一定提升。

二、制定《規定》的背景是什麼?

2024年1月1日,修訂後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本辦法》)正式實施。新辦法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計量規則進行了全面修訂,但修訂幅度不盡相同。其中,信用風險的計量邏輯和框架未做重大調整,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計量方法變化較大。因此,原資本監管框架下已獲准實施高級方法的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在新資本監管框架下信用風險可繼續適用高級方法,其他風險模塊需另行申請和驗收。除了6家已經獲准實施高級方法的銀行之外,近年來一些銀行積極推進高級方法建設,開展了大量實施準備工作,也有申請實施高級方法的訴求。

爲進一步明確銀行實施高級計量方法的驗收流程和監管要求,金融監管總局研究制定了《規定》,作爲《資本辦法》的配套文件,爲銀行高級方法申請和驗收工作有序開展提供製度依據和行動指南。

三、《規定》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規定》明確了高級方法的驗收標準、驗收程序和持續監管框架,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適用對象和驗收範圍,允許根據《資本辦法》相關規定劃分至第一檔的銀行,按照不同風險模塊分步實施、分別申請。

二是規定高級方法實施的前提條件,要求銀行申請實施高級方法需具備經營業績穩健和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等條件。

三是明確申請及驗收流程,細化各個環節中應提交的材料清單,全面覆蓋計量模型和支持體系的各項合規要求,提升申請及驗收工作質效。

四是強調評估及驗收原則,結合資本監管規則變化,提出不同風險模塊驗收的最低要求,提升資本計量結果的審慎性。

五是完善持續監管要求,提出監管信息定期報送、重大調整事前認可等持續監管要求,維護資本監管有效性。

四、銀行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需滿足哪些標準和條件?

銀行適用的資本監管規則需與其資產規模、業務複雜程度、風險特徵和管理水平相匹配。《資本辦法》構建了差異化的資本監管框架,將銀行分爲三檔,其中,具備條件的第一檔銀行經監管部門驗收通過可實施高級方法。具體要求包括:

一是需具備堅實的實施基礎。《規定》從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經營狀況、數據治理、信息系統以及結果應用等方面,提出了銀行申請實施高級方法需滿足的基本要求,只有經營業績穩健、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的銀行才具備資本計量高級方法申請條件。

二是需滿足審慎的監管要求。《規定》細分信用風險內部評級法、市場風險內部模型法和操作風險自行計算內部損失乘數三大風險模塊,分別從政策流程、模型方法、參數估計、運行表現等各方面提出銀行實施高級方法應滿足的審慎監管要求。銀行需全面落實相關規定。

三是需符合嚴格的技術標準。《資本辦法》正文及相關附件對銀行實施高級方法需滿足的具體計量規則和技術細節進行了系統性規範。銀行需全面對標相關標準,確保計量模型審慎、可靠,治理結構、制度流程、數據和信息系統等支持體系穩健、有效,計量結果充分反映真實風險水平。

五、實施高級方法對銀行的影響如何?

相較於實施統一風險權重的標準方法,高級方法允許銀行使用內部模型、自行估計風險參數計量資本,能夠提升資本計量的精細化程度。允許具備條件的銀行實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有利於促進銀行不斷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提升數據基礎和質量,強化系統整合和自動化程度,形成基於風險量化的決策機制,促進銀行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

同時,從單家機構來看,對於資產質量穩健、風險管理水平良好的銀行,實施高級方法對資本充足率有正向作用。從銀行業整體來看,由於實施機構數量有限,對行業資本充足水平不會產生顯著影響。

六、《規定》發佈後,高級方法驗收的工作安排是什麼?

金融監管總局將做好資本計量高級方法驗收準備,結合銀行的申請意願、風險管理狀況、系統建設水平及實際工作情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以“成熟一家、驗收一家”爲基本原則,全面落實驗收要求,嚴格控制驗收質量,合理把握驗收節奏,穩妥有序開展驗收工作。(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