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擬以臺北註冊商標 挨批自我矮化
故宮博物院近年推出的文創商品屢遭中國大陸的廠商侵權,立委爆料故宮內部正在評估以「臺北故宮」名義至大陸申請商標,遭質疑自我矮化。記者餘承翰/攝影
故宮博物院近年推出的文創商品,屢遭中國大陸民間廠商侵權,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詢問處理進度,發現故宮內部正評估以「臺北故宮」名義向大陸申請商標。他批評,故宮此舉根本是配合盜版商自我矮化,要求故宮立即停止以「臺北故宮」申請商標。
故宮迴應,迄今沒有以「臺北故宮」名義至大陸申請商標,也暫無此規畫。
國立故宮博物院享譽全球,但網路上山寨故宮博物院的商品屢見不鮮,黃健豪辦公室以書面發函詢問故宮「如何解決侵權問題?」故宮回覆,近來大陸地區廠商以「臺北故宮」名義販售未經故宮授權的商品,爲正本清源,故宮評估以「臺北故宮」爲商標名註冊,但其目的非取代「國立故宮博物院」,而是增列商標,避免第三方濫用名義。
黃健豪批評,故宮長期被大陸廠商盜版,竟異想天開以「臺北故宮」爲名註冊商標,不但無法解決盜版,更是官方向對岸自我矮化的行爲,若大陸接受商標申請,並以此宣傳故宮自我矮化行徑,難道這是民進黨政府同意一國兩制的做法嗎?
黃健豪爆料,故宮評估以臺北故宮名義申請商標,於今年七月拜會陸委會詢問意見,陸委會回覆恐有自我矮化疑慮,但故宮仍置若罔聞,直到十二月仍繼續找律師研究申請商標事宜。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經故宮說明,評估以「臺北故宮」爲載示名稱及申請註冊可行性,是「增列」而非「取代」,是不得已的因應方式,並非矮化,而是司法救濟,請社會理解,也請國民黨立委充分了解緣由再批判。
故宮迴應,爲求正本清源,委請專業單位評估以「臺北故宮」爲載示名稱及申請註冊的可行性,以免故宮未使用該名稱,卻被他人使用,造成採取司法救濟舉證的難度,而今年十二月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認爲以「臺北故宮」取得註冊應能更有效遏止第三方利用近似商標註冊,或冒用院方名義行銷等侵權行爲。
故宮強調,但目前都還在徵詢學術及法律各界意見,初步規畫將在臺灣註冊,而故宮迄今並無以「臺北故宮」名義到大陸地區申請商標的案例,暫時也沒有此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