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贏了!118億元罰款被撤銷!

當地時間9月18日,歐洲第二高等法院“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宣佈,撤銷谷歌五年前遭受的14.9億歐元(約合118億元人民幣)的反壟斷罰款。

歐盟普通法院截圖

爲何取消罰款?

2019年3月,歐盟反壟斷機構歐盟委員會對谷歌AdSense廣告服務處以14.9億歐元的反壟斷罰款。歐盟委員會當時在一份聲明中稱:“谷歌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在與第三方網站的合同中規定了一些限制性條款,阻止谷歌的競爭對手在這些網站上投放搜索廣告。”

但谷歌對此處罰表示了不滿並上訴。

此前,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說法,谷歌通過對第三方網站實施反競爭的合同限制,保護自己免受競爭壓力。根據歐盟的反壟斷法規,這是非法的。這一不當行爲持續了10多年,使其他公司無法公平競爭和創新,也使消費者無法享受競爭的益處。

歐盟普通法院今日對此做出了裁決,維持了歐盟委員會的大部分評估,但撤銷了對谷歌處以近15億歐元罰款的決定。歐盟普通法院認爲,歐盟委員會在評估谷歌被認爲不公平的合同條款的持續時間時,沒有考慮到所有的相關情況。

歐盟對谷歌AdSense服務的調查始於2016年,是谷歌在歐盟面臨的第三起反壟斷訴訟案。對於之前的Google Shopping和Android反壟斷罰款,谷歌均已提出上訴。這三起反壟斷案件的罰款總金額達到了82.5億歐元。

手握兩武器歐盟持續出手

歐盟近期頻頻對科技巨頭的壟斷行爲出手。

上週,蘋果和谷歌在歐盟歷史上最大的兩起競爭案件中敗訴。蘋果在歐盟要求的130億歐元(144億美元)愛爾蘭稅收法案上遭遇失敗,谷歌因濫用其搜索市場力量而面臨24億歐元罰款。

此外,Meta Platforms因涉嫌壟斷分類廣告市場而面臨歐盟鉅額罰款。歐盟最早可能在下個月做出決定。

事實上,歐盟爲了能夠對抗科技巨頭,已經通過了兩項法律,分別是《數字市場法》和《數字服務法》,這兩部法律憑藉首字母縮寫DMA和DSA而更爲人所知。

其中,於2024年3月7日生效的《數字市場法》,根據數十年的反壟斷執法經驗,針對大型科技公司列出了一份“應做”和“不應做”事項的廣泛清單,其目的是在大公司的濫用行爲發生之前予以制止。

而在2024年8月25日正式生效的《數字服務法》,則爲社交媒體平臺、在線市場和應用商店制定了內容規則。該法規迫使這些平臺運營商打擊錯誤信息和令人反感的內容,比如仇恨言論、恐怖主義宣傳和不安全產品的廣告。

責編:葉舒筠

校對: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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