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快評︱*ST亞星計劃主動退市 這個操作值得監管借鑑推廣

每經評論員 賈運可

近日,*ST亞星(SH600213,股價5.84元,市值16.70億元)宣佈計劃主動退市,並由控股股東濰柴揚州(主動退市提議方)向其他股東提供現金選擇權。這一舉措不僅在A股市場上引發了廣泛關注,也爲其他面臨類似困境的公司提供了一個可供借鑑的範例。

*ST亞星主動退市的決定,對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在當前市場環境下,不少公司面臨股價持續下跌的局面,其中不乏連續出現十幾二十個“一字跌停板”的個股。在這種情況下,中小投資者幾乎沒有機會賣出手中的股票,無法規避風險,只能眼睜睜看着自己的資產一日日縮水,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

爲解決這一問題,監管層應考慮研究相關政策,強制要求這類公司通過給予中小股東現金選擇權的方式主動退市。這一舉措不僅能有效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能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尤其是對於上市以來融資金額遠遠超過分紅金額的公司,在其觸發退市條件時,更應要求其主動退市,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在實際操作中,如何確定中小股東的身份是一個關鍵問題。筆者認爲,可以通過持股市值或持股比例來劃分中小股東,確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強制主動退市的舉措將促使控股股東以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發展,避免退市風險,有助於上市公司在市場中持續穩定地運作。通過這種方式,不僅能更好地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也能增強市場的信心,推動A股市場的穩定與健康發展。

總的來說,*ST亞星的主動退市是公司在面對嚴峻市場環境和經營壓力下,採取的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戰略舉措,此舉值得肯定。同時,這一案例也爲其他面臨類似困境的公司提供了有益借鑑。同時,監管層應借鑑這一經驗,制定相關政策,強制要求連續出現“一字跌停板”或者上市只爲“圈錢”的公司通過給予中小股東現金選擇權的方式主動退市,從而更好地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