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論行政院「均衡臺灣」計劃的不足之處

2023年23兆的GDP,分配到受僱人員報酬的比率是44.28%,遠低於日本、美國。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於日前召開經發會第三次會議,討論「均衡臺灣」,並通過六大區域旗艦計劃,於各縣市推動軌道、公路、醫療、農業、文化及觀光等140項建設,以增加就業機會,藉由發展六大生活圈基礎建設,以縮小貧富差距。

政府能夠提出均衡臺灣計劃,無論成與不成,都值得稱許,六大區域旗艦計劃構思非常好,只是這樣的均衡方案,究竟能改善多少的城鄉與貧富差距?這是幾年的計劃?新的方案有哪些?既有的方案又有哪些?每年要達到的均衡目標進度、時間表爲何?最後可以讓受僱人員報酬佔GDP比率升至多高?家庭所得差距可降至多低?目前並未看到具體的描述。

有趣的是,此次公佈的「推動六大區域發展計劃」的分佈圖,和多年前經建會「家有產業,產業有家」的分佈圖,概念極爲神似,藉均衡臺灣來改善所得分配是好的構思,然而不能停留在構思,也不能只是彙整既有計劃套上「均衡臺灣」一詞,這樣是不會有效果的,貧富差距非但不會因此改善,反而會繼續擴大。

剛好,日前主計總處公佈GDP分配面的數字,2023年23兆的GDP分配到受僱人員報酬的比率44.28%,受僱人員報酬所獲得的分配這麼低,這不是一年的事,近五年平均也只有44.7%,遠低於日本的53%、美國的52%,顯示GDP的第一次分配,臺灣相較其他先進國家已處於不利的基礎上。

事實上,1990年代初期臺灣的情況,和今天美、日相當,1989~1995年這七年受僱人員報酬始終在50%以上,2000年以前還在48%以上,2013年跌破45%,近年徘徊在44%,這意思是臺灣GDP的第一次分配並非一開始就處於目前這個困境,而是隨着二十多年來產業政策、租稅政策等重分配手段,才形成今日的不均度擴大的處境。

長期以來,不分藍綠都說GDP的果實要讓全民分享,近年稅收超徵,人民是享受到一點,然而,果實要平均的分享,首先受僱報酬佔GDP比率要達到50%以上,否則加上二次分配,豈不更加不均?估算最近十年(2013~2023)每人GDP(依臺幣計算)成長了55%,而受僱者的年薪同期間只成長27%,勞工報酬的成長率不到每人GDP成長率的一半,這些果實都分享到哪去了?自然是分配到資本家、大股東及外商、外資的手裡了,分配到外資、外商的金額有多少?最新公佈的國民所得統計,2023年「國外要素所得支出」已達新臺幣1.1兆,五年來成長逾四成。

以上只是GDP的第一次分配,至於第二次分配,也就是國內800多萬名受僱者的薪資分佈情況,依政府所公佈的年薪分配情況,如今有近七成的受僱者領不到平均薪資,十年前這個比率只有62%,說明第二次分配的不均度逐年擴大。由於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的不均度持續擴大,工作貧窮日趨普遍,愈來愈多人工作不如意,這不只是經濟發展的隱憂,也是社會安定的警訊。

我們認爲行政院「均衡臺灣」計劃極具前瞻性,也看出臺灣如今區域不均衡、城鄉不均衡、所得不均衡、財富不均衡的問題,然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改善不均衡除了建構基礎建設,也必須同時通盤檢討賦稅政策、產業政策、教育政策才行,這三項政策都有重分配的作用,多年前訪臺的法國經濟學家皮凱提曾表示:「貧富差距擴大的一項重要原因即在於受教育機會的不平等,相較於採累進稅縮短貧富差距,給窮人家小孩好的教育是更爲有用而重要。」因此,有關均衡臺灣,除了推動六大生活圈基礎建設,也應該重新審視賦稅、教育及產業政策。

政府推動一項方案不可以沒有目標及時間表,以2004年行政院「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計劃」而言,除了以讓臺灣笑得更燦爛(Brighten Taiwan's SMILE)爲題,也挑出12項產業關聯效果大的服務業研擬旗艦計劃及主軸措施,並訂出法規調適、方案短中長期目標,以2008年服務業就業人數佔比達60%、服務業生產毛額佔比達71.4%做爲努力目標,並設服務業辦公室進行管考,與昔日相比,如今這個均衡臺灣計劃明顯有不足之處,應該儘快調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