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網購吃大餐!南投消保官下場慘了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前右)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南投地檢提起公訴。(圖爲許女出席彰化縣政府活動照)翻攝自彰化縣政府網站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利用職務之便,不實覈銷每月5400元「爲民服務費」,作爲團購、網購、與家人聚餐之用,今年2月遭南投地檢署搜索調查,地檢署8日發佈新聞稿指出,該案偵結,並將許麗貞依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許麗貞擔任消保官每月有5400元爲民服務費,主要用於業務推廣。2020年12月,許麗貞邀縣府員工4人,向全國漁會團購漁產禮盒10盒,許麗貞訂4盒供自己食用或贈送親友,再向團購4人收取每份990元費用,再拿着發票向新聞行政處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
另許麗貞也多次向MOMO和蝦皮購物網站,訂購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並以不實發票向縣政府申請縣政推行業務費5662元。
去年6月到10月,許麗貞5度帶着丈夫、女兒到瓦城、陶板屋、TOKYO蔦烏、布娜飛比利時啤酒餐廳等處用餐,並將用餐費用以業務推廣費報銷;甚至連許麗貞出國旅遊不在國內期,她也向縣府員工索取發票,覈銷業務推廣費。
檢方偵結後,認爲許麗貞確認犯行共13次、犯罪所得3萬8585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將許麗貞提起公訴;南投縣政府事後也將她調離現職改調秘書。
許麗貞擔任南投縣消保官長達19年,今年初廉政署接獲檢舉,指她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不實覈銷業務爲民服務費金額數萬元,該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
未料,許麗貞交保後,竟涉嫌勾串證人、僞造證據,再度遭檢方拘提,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爲,相關證人都已完成筆錄,無串證或湮滅事證事實,才裁定50萬元交保;上月底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