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股行庫放款租賃公司成了「地下錢莊」? 財部一個月內向立院提報告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目前八大行庫放款租賃公司餘額共1246億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先買後付(BNPL)誘使學生貸款惹議。立法委員賴惠員今天在財政委員會上質疑,公股銀行貸款給租賃公司後,租賃公司再誘使學生、沒有資產能力或下階層的人借錢,背上沈重債務,等於是拿銀行的錢,去做「地下錢莊」的事。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迴應,將要求公股行庫追查資金流向,嚴禁把從公股行庫貸出去的錢拿去放高利貸。
賴惠員要求,財政部要在一個月之內對於租賃公司的借款資金流向,以及中國大陸經濟泡沫化之下公股給予企業的放款資金是否仍轉投資放入中國兩大問題提出調查報告。
財部統計,公股銀行對租賃公司貸款,截至2月底止合計1246億元,對此,賴惠員要求財政部檢討公股行庫對ESG的認定標準,不能讓公股行庫成爲合法高利貸的幫兇,一旦發生,立即收回貸款。
國庫署也表示,公股銀行在放貸給融資公司時,都會有貸後管理,防止銀行資金流入非原貸資金用途。不過賴惠員質疑,根據公股銀行所提出的ESG評估標準,授信前的審查機制雖然都有特別強調公司內控的負面,或承作高爭議性產業,都會納入風險評估,但租賃資融公司有上述形同「高利貸」的爭議,卻仍獲公股行庫貸款。
她甚至要部長直接拿出手機,只要打「貸」的關鍵字,就會跑出一臺機車借30萬元,超過15年的汽車可借到80萬這些廣告,業者就是用這些廣告,讓學生,給沒有資產能力、下階層的人可輕鬆取得資金:「這已經是高爭議性的產業!」而且等於租賃從銀行搬錢,來作地下錢莊、當鋪的事,市井小民、年輕人被誘使借錢揹高利貸,負債永遠還不完。
賴惠員也質疑,中租的財報2023年12月底在臺灣逾放率是2.3%,約當90億,銀行0.1%,逾放比等於超過銀行的23倍,莊翠雲迴應,金管會已約談三家租賃業者,會進一步瞭解銀行對其的風險管理,財政部接下來也會要求公股銀行對租賃公司的融資貸款進一步瞭解資金用途。
賴惠員也特別提問土地銀行去年11月爲中租承作,華銀、兆豐銀一起參貸的71億元聯貸案,是否有將中租迪和放高利貸、高延滯率作風險評估?對此,土銀董事長謝娟娟迴應,爲期三年期的中租迪和貸款,是支持綠電產業,用於建立太陽能電廠,完全符合綠電產業,且有作追蹤貸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