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出借權」1年僅發出30萬元補償金 出版社:申請連工錢都不夠

出版業者認爲,公共出借權政策應該擴大適用到全國公共圖書館。(國圖提供/林志成臺北傳真)

文化部與教育部合作試辦「公共出借權」計劃,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及國立臺灣圖書館爲試辦場域,但去年僅對出版社及創作者發出29萬9235元補償金,非常少。出版社表示,申請補償金,「連工錢都不夠」,這個政策要調整,才能繼續走下去。

文化部與教育部合作,2020年起展開試辦公共出借權計劃,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及國立臺灣圖書館爲試辦場域,針對2022年1月至12月整年度之圖書借閱情形,將開放創作者及出版者自今年2月1日起分階段線上登記申請補償酬金,鼓勵符合登記資格之創作者及出版者踊躍登記。

教育部表示,補償酬金髮放對象爲創作者及出版者,每本書每借閱一次即可核發補償酬金3元,補償酬金分配比率爲創作者70%、出版者30%。試辦階段以國立臺灣圖書館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的年度借閱次數作爲計算基準。

經統計,試辦2館開放符合登記範圍之書目合計約10萬餘種,2021年度累計借閱逾54萬冊次,審覈通過登記共有1萬1365筆書目,2022年共發放92間出版社及1183位創作者補償酬金計29萬9235元。

時報出版社董事長趙政岷表示,「公共出借權」政策現在僅在兩家圖書館適用,每本書被借閱一次補償3元,對出版社來說,派出人力去做這件事的工錢都不止這個數字,因此許多出版社乾脆就不申請了,導致政府一年才發出不到30萬元補償金。

不過趙政岷不希望這個政策因此壽終正寢,而是認爲應該要擴大適用到全國所有公共圖書館,這樣可以進一步鼓勵國內閱讀風氣,出版社及創作者的補償金才能增加。同時,他認爲申請補償金的手續應該簡化,達到「一次申請,終身適用」,出版社及創作者纔有比較高的意願提出申請。

趙政岷還說,圖書館的圖書會被多次借閱,國外圖書館採購圖書的價格常比定價高,但國內剛好相反,早期通常以定價的3、4折採購,現在則提高到5、6折,但他認爲,如果政府要提振出版業,公共圖書館採購圖書的價格應該是定價的8折以上或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