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狼盯上2短裙妹 連續鹹豬手磨蹭臀部一分鐘

基隆市一名周姓男子因涉嫌在公車上強制猥褻兩名短裙辣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基隆市一名周姓男子因涉嫌在公車上強制猥褻兩名短裙辣妹,日前遭法院判決,合併處以有期徒刑8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4年,並於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2日下午4時47分,周男搭乘基隆市303號公車,並在仁二路二信迴圈站與兩名女性乘客同時上車。當時,公車內人潮擁擠,周男便趁機在行駛過程中,對站立的B女背後,以下體磨蹭B女的臀部,並在B女察覺後,繼續以手撫摸其大腿內側。儘管B女移開身體,周男依舊不顧其意願,繼續加強行爲,長達約1分鐘。

B女待公車行駛至基隆火車站,部分乘客下車時,移動至C女即A女、B女之友人旁,遠離周男。

隨後,周男將目標轉向靠近A女,並在其身後繼續實施猥褻行爲。即便A女有所察覺並移動身體避開,周男依然不依不饒,持續反覆磨蹭A女的臀部,時間長達1至2分鐘。事後,兩名被害人將事件告知家長,並報警處理,警方隨後依監視器畫面等證據確認周男的犯罪行爲。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周男已坦承犯行,且周男已與告訴人調解成立,並賠償所受損害,此外,他亦正積極接受專業的身心治療,並有醫療證明。鑑於被告具有悔意及重啓機會,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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