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上路7天北市平均1天揪2件 議員籲市府將犯嫌納入社安網
北市議員許家蓓。(本報資料照)
《跟蹤騷擾防治法》本月1日上路,短短7天台北市已受理15件民衆報案,等於1天平均就有2件,並非小數目,有議員批評市府並未拿出積極配套作爲。對此,市警局強調,目前受理的跟騷案多與現行家暴案重疊,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落實被害人保護和跟騷防制,同時設置「北市跟騷即時通」,提供員警即時諮詢。
根據內政部公告,凡有民衆出現跟蹤、盯哨、要求約會及網路騷擾等8類行爲,且行爲與「性或性別」有關,只要使當事人心生畏懼就可能違反《跟騷法》,最重可處5年刑期,如攜帶凶器犯罪或違反保護令,且有反覆犯罪之虞,法院得預防性羈押。
新法上路7天后,臺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李秉蒼指出,北市警局共計受理15件,已到案犯嫌7人,其中尚未查明身分3件,未來將持續調閱監視器偵辦,目前被告均爲男性,且多與現行家暴案件重疊,會持續透過教育訓練教育員警新法施行後處置方式,並設置即時諮詢使用「臺北市跟騷即時通」,即時提供員警協助。
市議員許家蓓指出,跟騷法上路不到一週,臺北市就已經有十幾起報案,並非小數目,無論成案與否市府都必須重視;過去市長柯文哲曾提及虐待動物者應納入社會安全網定期訪視,針對跟騷法的犯嫌,她也認爲應同步納入社安網,以免釀成更大的傷害,也要求市府加強教育與宣導,從源頭端減少跟騷情事。
對此,北市社會局指出,受害人第一時間可透過警政系統受理報案後,若警察機關受理後,認定有跟蹤騷擾犯罪嫌疑者,會核發書面告誡行爲人或發動相關刑事強制處分。若2年內再犯,被害人、警察、檢察官皆可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社會局強調,不論是受害人或行爲人,警察機關受理案件後若發現有需要相關服務,可透過社會安全網,藉由各局處相互媒合資源及服務,除加強宣導與教育《跟騷法》的相關規範外,也會從過去市府社會安全網各局處相互合作的基礎上,讓兩造雙方都可儘早媒合服務資源,從源頭端減少跟騷情事。
警察局則說,未來將持續推動跟蹤騷擾案件防制工作,落實案件偵查及被害人保護工作,給予跟蹤騷擾行爲人約制,避免再犯;現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針對緊急案件做即時處置。日後也會於警廣及臉書、ig等社羣加強跟蹤騷擾犯罪預防宣導,並推廣臺北市警政App內建警示鈴及跑馬燈,提升民衆跟蹤騷擾自我保護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