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即將上路 桃園市警局長親自領軍辦座談會
桃園市警局8日主辦第3場巡迴座談會,與新竹市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共同預作準備。(桃園市警局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在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警政署爲提升員警執法知能及迴應新法執行後可能產生之疑慮,特邀集專家學者至全國警察機關巡迴進行實務研討及意見座談,桃園市警局8日主辦第3場巡迴座談會,與新竹市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共同預作準備。
上午場次由警政署向警局處理婦幼案件之專業幹部們解析「跟蹤騷擾防制法」執法疑義,並針對員警跟蹤騷擾案件受(處)理程序進行研討;下午場次則由警政署副署長劉柏良主持,桃園、竹縣及竹市警察局局長、各分局分局長及重要幹部們參與,針對跟蹤騷擾案件進行意見交流。
除此之外,分局員警也在下午同時段進行「實作演練」,透過情境式題目讓同仁更熟悉跟蹤騷擾案件「針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與性或性別有關」及「違反意願使心生畏怖」等四大構成要件,以繕打筆錄方式實際演練受理案件流程,強化員警專業知能。
桃園市警局近年來陸續匡列27件跟蹤騷擾案件,要求分局審酌被害人人身安危及行爲人再犯危險性等,「以專案管理模式」,進一步加強被害人保護及防制行爲人再犯措施。未來《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後,此類案件警方將有核發「書面告誡」即時遏止行爲人再犯的職權,且若符合法定要件,被害人將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避免再受到跟騷。
跟蹤騷擾案件向來具備高發生率、高危險性及高傷害性,且造成被害人高度恐懼,《跟蹤騷擾防制法》賦予了警方即時告誡加害人及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等職權,桃園市警局將持續教育所有的警察同仁,對於性別暴力案件應提高敏感度,並以「專業」及「同理」態度即時保護被害人免於受到侵害。
有鑑於跟騷行爲可能引發高度危險,桃園市警局局長陳國進在1年前已指示應超前部署,針對派出所受理之跟騷案件,一律通知分局家防官和婦幼隊共同協處,落實案件管制及介入指導機制,確保受理流程符合程序;新法上路後,初期亦將遵循署長陳家欽指示,跟騷案件比照重大案件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