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花檢公審幼童】我們可能忽略掉哪些事情?

根據新聞報導花蓮檢察官疑似因女兒幼稚園遭到霸凌,之後帶員警前往女兒就讀的幼稚園質問老師爲何沒有處理,引起社會一片罵聲。目前,本案涉案檢察官已遭花蓮地檢署起訴,當事人也已經發表道歉聲明。(編按: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8月1日開會討論林檢察官的人事案,擬決議人地不宜,將其改調澎湖地檢署,靜待調查

本次案件中,關於檢察官的問題在其他新聞媒體及學者的粉絲專頁上都已經有過討論,在此就不再重複。今天來聊聊關於這件事背後的疑似霸凌案件的處置,以及媒體對於這個議題處理方式

被忽略的導火線校園霸凌

本次事件的導火線,應該可以說就是幼稚園的霸凌案件了。但是這個案件後來怎麼了呢?小朋友究竟有沒有被霸凌呢?有人要負責嗎?答案是根本沒人知道,可能現在也沒人關心

在校園霸凌問題中,老師、家長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果老師、家長對於學生小孩狀況沒有警覺,又或者是抱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而未積極處理,可能就會造成令人後悔莫及的不幸了。

一直以來,臺灣的家長總是會認爲孩子很乖,不可能去霸凌他人;或者認爲小孩子間就只是打打鬧鬧,怎麼可能是霸凌。但是,是真的嗎?應該說,小朋友可能對於自己正在進行的這件事叫做「霸凌」根本沒有意識,也就有點像是欠缺對法律不法意識一樣,可能會以爲這樣做是沒有錯的。但是,這樣的狀況其實需要被導正,如果老師並未積極介入解決或協調,又或者甚至連被霸凌的小朋友家長都認爲這只是孩童間嬉鬧的小事,反而責怪自己的孩子沒有和其他同學好好相處時,恐造成很大的問題。

花檢公審幼童事件的導火線是幼稚園的霸凌案件,但是根本沒人關心小朋友究竟有沒有被霸凌?有人要負責嗎?(圖/視覺中國CFP)

此外,老師可能也是霸凌者,也有許多案例是老師帶頭霸凌學生的,實務上也有一些已經判決確定的案件(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審訴字第1121號判決),可見這樣的問題並不是不會發生,而是有沒有被忽略。

因此,本次案件中除了檢察官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需要釐清外,花蓮地檢署應該也要針對該幼兒園究竟有沒有霸凌事件或教師未盡監督責任,至少籤分他字案進行調查,避免未來可能還有其他小孩面臨被霸凌的情形。

媒體要經過查驗且客觀報導

本次案件也出現了和過去其他案件相同的問題,那就是報導的中立性正確性。以本次案件爲例,就有以下幾個問題:

1.新聞後續報導該檢察官的出身背景、學歷等等,但與本案所涉可能的法律問題間的關聯性究竟在哪裡呢?

2.某家報紙的新聞中提到小孩被檢察官指着質問,但是該新聞照片中檢察官看的方向卻不是小孩。該名檢察官在道歉新聞稿中也澄清,他罵的小孩其實是自己的女兒,如果媒體真有誤解,也應該公開更正澄清纔對。

3.在多篇新聞報導中,雖然都曾說到爲了幼稚園兒童的權益等等說詞,但這樣反覆讓這些小朋友的影片一直出現在電視上,真的就有保障到小朋友的權益嗎?

如果該檢察官所爲真的涉有起訴書中所載的犯行,就應該交給司法判決,是否應該要應負起相關行政責任,也該交由主管機關做處理。我們期待的新聞報導是能夠中立報導各種事件,然而,從過去的許多案件中,新聞鋪天蓋地式的不中立報導,引發社會大衆對當事人的誤解,例如南港小模命案媽媽嘴事件中,閨蜜及媽媽嘴老闆就是個例子,即使現在已透過司法釐清他們的清白,但是對他們造成的影響卻仍難以抹滅。新聞媒體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不是一昧地以如同歐洲中世紀獵巫般的報導方式來處理新聞事件。(本文轉載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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