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保護聯繫機制 啓動
國發會官員表示,爲落實個資保護,龔明鑫、羅秉成與唐鳳三位政委2日邀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NCC等部會就強化「個資外泄通報」及「相關監管措施」進行討論,達成上述結論。
自108年元月起個資法的法規解釋機關由法務部移至國發會,而個資的監管仍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例如銀行業歸金管會管,電信業由NCC負責,三位政委召開的會議做成決議,要求那些使用資通訊系統保存消費者個資且達一定門檻者(包括各業別),應列爲加強管理對象,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旦發現企業有個資外泄,應立即啓動行政檢查,以掌握資料外泄的原因,同時在72小時內通報國發會。
國發會官員表示,國發會是個資法規的解釋機關,也是各部會通報的平臺,在部會通報後,可以藉這個聯繫機制進行跨部會協調,並掌握各部會執行監管的情況,以強化對民衆個資的保護。
跨部會結論也要求各部會執行個資監管要有一致性的標準,各部會須回去修正各自的《個資安全維護辦法》,對於使用資料者的身分確認及保護機制、個人資料顯示之隱碼機制、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加密機制等等訂定資安標準規範,並依據不同業別、不同規模的企業採分級管理,國發會官員表示:「金融業、電商、旅行業等業別特性不同,資料特性也不一樣,自應依比例原則,分級管理,至於細節仍由各部會訂定中,依修法進度估計,多數部會可望於年底前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