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斯齊開直播控瘦子#Me Too反被告 北檢偵結不起訴
歌手瘦子(陳昱榕)去年遭狗仔葛斯齊和不具名的S小姐指涉捲進「#MeToo」風波,瘦子提告兩人涉犯加重誹謗。臺北地檢署今認定,葛斯齊事前有查證,S小姐則因符合刑法第19條第1項規範,處於無刑事責任能力,全案不起訴處分。
全案源於,去年6月21日,葛斯齊及S小姐透過臉書直播,S小姐聲稱17年前與瘦子在酒店見過面,瘦子因此捲進「#MeToo」風波。
事後,瘦子透過經濟公司迴應,認爲葛斯齊未經合理查證及平衡報導,以片面之詞重踐踏他的人格及名譽權,提告葛斯齊涉犯加重誹謗。
檢方認定,葛斯齊直播報導內容不實,但當時是S小姐主動請求葛斯齊報導,葛事前有提醒S小姐相關法律則任,並提出與相關人士查證的錄音及對話紀錄。
檢方查出,依據相關資料,S小姐符合刑法第19條第1項規範之無刑事責任能力;再者,S小姐指訴的情節距今已17年,葛斯齊能查證的結果有限;此外,本案報導是以直播呈現,由葛斯齊發問、S小姐回答,非由葛斯齊實際傳述報導內容,難認有誹謗故意,全案獲不起訴處分。
瘦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狗仔葛斯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