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換手掀波 醫護錯愕情緒仍未平復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換手經營。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委外高醫經營於年底約滿,因未取得優先議約權換人經營,醫護爲高醫抱屈把大同醫院從廢墟經營到器材齊備的規模卻丟經營權,還指市府不準高醫把器材帶走;高市衛生局今天澄清,當初合約規定高醫每年提撥營業總收入1%爲設備汰舊換新,約滿未經報廢設施均屬市府資產。
據瞭解,大同醫院委外高醫經營15年於年底約滿,院方對續約信心滿滿,不僅僅大同醫院區域醫院之姿營收規模直逼醫學中心,去年更獲全球最佳醫院美譽,是臺灣進榜35家醫院中唯一區域級市立醫院。
高醫經營有聲有色,加上衛生局計劃把委外經營改成醫療服務合作,市庫將有營收分潤且只籤10年約,高醫也同意,原本預料可順利取得優先議約權,未料8月底衛生局投下一顆震撼彈,宣佈大同醫院由高雄長庚取得第一順位議約,高醫一夕丟掉經營權,醫院上下都很錯愕。
如今距約滿只剩不到3個月,高醫正進行人員安置、器材盤點,現約有8、900名醫護,陸續徵詢意願安排到其他高醫體系,換手經營確定了,醫護情緒仍無法平復,指稱市府經營大同醫院幾乎沒醫療器材,高醫接手後好不容易器材設備齊全,卻遭剝奪經營權,還不準高醫帶走器材。也有院內人士評估,長庚體系進駐接手只剩不到3個月,前期準備時間根本不夠,可能仍須高醫「暫爲代管」。
對此,衛生局澄清,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自1946年創立,2010年1月1日起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經營15年,合約將於113年12月31日屆滿。依契約第4.3.2條高醫承諾投資一定金額作爲市立大同醫院整擴建及醫療儀器投資,並於第7.4條承諾第6-14年間,每年提撥營業總收入1%,做爲設施維護重置汰舊換新的費用。
另,根據契約第9.1.2條規定,基於醫療服務連續性,契約屆滿時乙方應將甲方點交予乙方且未經報廢之資產、乙方整擴建及重置計劃中取得但尚未報廢之財產、設施或設備等資產進行返還及移轉於甲方。
衛生局強調,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爲高雄市政府所有,市立醫院須落實永續發展政府公衛政策、市民健康促進與照顧弱勢醫療平權核心價值。
大同醫院設備新穎齊全。記者郭韋綺/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