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陸妻半夜出門接客 夫心碎離婚獲賠
高雄陳姓男子發現大陸籍楊姓女子取得居留證後態度丕變,半夜還偷偷出門賣淫,痛苦之餘果斷離婚並提告求償。一審判楊女須賠償3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定楊女性交易屬實,侵害陳男配偶權,判賠30萬元定讞。(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陳姓男子娶了大陸籍楊姓女子在臺定居,楊女取得居留證後態度丕變,不但拒絕行房還不斷索討金錢鬧離婚,半夜還偷跑出門賣淫。陳男痛苦離婚並提告求償,一審判楊女需賠償30萬元。高雄高分院法官痛批楊女縱使兩人感情不睦,也不該以性交易的方式破壞婚姻幸福,駁回楊女上訴,判賠30萬元定讞。
陳男2011年在上海和楊女見過面後遠距交往,當時楊女已有身孕和一個非婚生的孩子,但陳男不介意,兩人2013年在湖南長沙登記結婚後回到臺灣定居,楊女還生下1名女孩,兩人共同經營1家飲料店維生。
沒想到婚後4年,楊女一拿到居留證,不但常常不上班,還拒絕和陳男行房,不斷索討各種開銷,甚至嫌陳男錢賺太少。陳男不解之餘竟發現,老婆會自拍穿着清涼暴露照片發至微信朋友圈,半夜多次偷偷外出賣淫,平時更有男客直接開車到家門口接走老婆。
楊女誇張的行徑全被鄰居看在眼裡,事情也傳開到飲料店熟客耳裡,客人還會有意無意挖苦陳男,但爲了養家,陳男仍繼續苦撐生意。
「我爲她百般付出,她卻這樣對我!」陳男得知楊女在汽車旅館與客人性交易遭警方查獲後徹底崩潰,出現失眠、淺眠、做惡夢、驚醒等症狀,原本的小生意也無心經營,痛心之餘決定離婚並提告求償100萬精神撫慰金。
楊女否認性交易,辯稱陳男長期不給她生活費,還斷絕她和女兒往來,兩人早已感情不睦,會認罪是因爲不懂法律,纔會息事寧人、繳交罰鍰了事。一審認爲,楊女性交易行爲確實侵害陳男配偶權,判賠30萬元,楊女不服上訴。
二審法官痛批,縱使家庭生活不睦,楊女也不該以性交易的方式破壞婚姻幸福,判楊女敗訴,須賠償3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