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酒駕犯掙脫腳鐐逃 林園警遭記過、申誡
高雄酒駕犯逃兩天後躲友人家睡大覺,遭警方逮捕帶回偵訊。(資料照)
高雄何姓男子1日酒駕被帶回林園警分局大寮分駐所,未料他自行掙脫腳鐐逃走,狂奔數百公尺後搭上計程車逃逸。何男在逃亡超過30小時後,警方纔在小港區將人逮獲。事後市警局對當天的值班員警記過1次,備勤員警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1次。
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2日上午近8時,發生人犯逃脫事件,市警局調查發現,當時值班人員沒有坐在值班臺,而是在辦公區背對人犯使用電腦打資料,而備勤人員沒有確實待在人犯戒護區看守人犯,不僅上廁所,還在泡茶區滑手機,才讓人犯有機可趁逃走。因此針對當天的值班員警記過1次,備勤員警記過2次,2名員警疑涉有縱放人犯,已函送地檢署偵辦。
大寮所分駐所所長吳國志也監督管理不周,爲了追捕逃犯,延遲約4個小時左右向分局報告,被記過1次,目前調至忠義派出所。同時,林園分局長張泰賓因延遲向上通報,及連帶責任,被記申誡1次。
回顧這起案件發生在1日晚間6時54分,大寮分駐所獲報指36歲何男在大寮區永芳路騎車自撞鄰居的機車,酒測值高達1.41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何男帶回分駐所,製作人別訊問後,將何男帶到人犯戒護區並銬上腳鐐。未料隔天上午2日上午,何男掙脫腳鐐逃出分駐所,拔腿狂奔約400公尺,到鳳林路攔下1輛計程車後揚長而去,員警發現後衝出去追人爲時已晚,逃了超過30小時纔在小港區抓到人。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