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惡男嫌吵砍死鄰居夫婦 否認殺人…求交保法官駁回

高雄市苓雅區羅姓夫婦命案,鄰居吳龍滿嫌樓上住羅家發出聲響太吵,去年9月竟當着羅家2個小孩的面,拿水果刀刺殺羅姓夫婦致死。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吳,移審高雄地院後仍續押中,他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被駁回。

吳龍滿透過法扶律師,向高雄地院聲請交保,指全案進入審理程序,審理案件所需證據應均已蒐集完畢,吳龍滿雖否認犯罪,但已無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也沒逃亡之虞,認爲羈押是侵害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應具有最後手段性,必須在無從確保被告配合刑事程序進行的情形才爲之,因此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或改以其他方式停止羈押。

合議庭認爲,吳因殺人案否認犯行,但相關證人證述、監視器錄影畫面、照片及物證,殺人嫌疑重大,案發後,吳曾隨即騎機車逃離,經員警追赴屏東才拘捕到案,可見他有逃亡事實,加上他逃離現場後,有丟棄所穿着衣物的舉動,也事實可認爲他有湮滅證據之虞。

法官認爲,吳所涉殺人案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權衡對社會的危害性、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以及他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程度,如交保不能確保後續審判或執行程序順利,駁回聲請。

據瞭解,吳龍滿嫌樓上羅姓鄰居家吵,去年9月15日清晨7時許,他闖入羅家,見羅妻正在客廳爲2個準備上學的小孩張羅,一言不發,便拿刀砍殺羅妻胸、腹5處,當場慘死。當時羅姓屋主在主臥室熟睡,吳卻像殺紅了眼,進主臥室刺殺羅猛胸、肩8刀致命。吳涉案逃逸後約3小時在屏東落網,但在警詢及檢方偵訊,都選擇「行使緘默權」,未承認犯案。

吳龍滿嫌樓上鄰居家吵,去年9月砍死羅姓夫婦。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林保光/攝影

吳龍滿嫌樓上鄰居家吵,去年9月砍死羅姓夫婦,案發後3小時被捕。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林保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