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里長身兼賴清德後援會幹部 遊大陸獲免費招待遭判刑
高雄 2名里長率里民赴大陸接受旅遊招待,高雄地院審理後均判刑 4月,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市前金區榮富里長顏炳豪、民生里長黃博羣在2024總統大選中分別擔任總統賴清德前金區後援會會長、副會長,2023年12月透過旅行社安排,率里民接受廈門市翔安區臺辦免費落地招待,被高雄地院依有投票權人收受不正利益罪,各處有期徒刑4個月、褫奪公權1年,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3年11月初,大陸廈門市某旅行社戴姓副總經理連繫高雄的喬安旅行社負責人蘇惠美及臺灣中國旅行社高雄分公司經理莊俊雄,以「促進兩岸和諧」爲由,請蘇女安排到廈門市翔安進行區5天4夜社區交流,成員中需由1名里長帶5名里民,到達大陸後的交通及旅遊費用均由當地政府負擔。
蘇惠美和莊俊雄合作,向顏、黃2名里長提出「里長免費,里民6000元,升級單人房加價3500元」的條件,顏、黃兩人見團費便宜,即積極找里民參加,最後湊了29人,於2023年12月5日出發前往廈門。
旅行團到大陸後接受落地招待,5天4夜全部行程食宿費用都由當地臺辦埋單,陸方人員在接待時對全團人員宣導「兩岸一家親」。旅行團回國後即被檢調盯上進行調查,蘇、莊2名旅行業者涉犯違反反滲透法,2名里長被控違反總統、副總選舉罷免法,一併被檢方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蘇女辯稱,行程中未要求旅行團的里民們在總統大選時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更未聽聞大陸官員爲特定政黨總統候選人、立委拉票。顏、黃2名里長也辯稱,他們參加的是一般旅行團,團費較便宜,但他們的政治理念偏向民進黨,不可能因此改變投票行爲;4人都否認犯行,堅稱是一般赴大陸的旅行團。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旅行團出發的時間與去年總統、立委選舉時間相近,且旅行團指定里長是必須參與人員等情形,足以認定這個旅行團與選舉有密切關聯,與一般赴陸的基層交流團顯有不同,因此蘇、莊2名旅行業者均依違反反滲透法各判徒刑3年6月、禠奪公權2年,顏、黃2名里長依涉犯刑法投票權人收受不正利益罪各判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