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31新號誌「不來電」 議員批效能差
高雄市仁武區新莊路、新鴻街口的紅綠燈未通電,各方來車在路口爭道,居民嘆說,過馬路像是在虎口求生。記者王勇超/攝影
不少路口紅綠燈號誌杆裝好,通電啓用卻要等上3個月至半年,議員批評,市府與臺電的溝通時程太長,號誌設置與通電工程應同步進行。臺電公司表示,全市總計31件未送電,每2個月一次,會主動告知交通局申請案件的進度及需要協助事項;部分新鋪設道路,禁挖時間長至1年,若剛好遇到此類案件,將導致申請用電程序延誤。
高市交通局長張淑娟說,若有合適場所可以借電,交通局在臺電送電前的過渡期,會以借電方式啓動紅綠燈,後續再與臺電溝通改善。
市議員邱俊憲說,新開闢路口若未設紅綠燈,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高,好不容易經過會勘、紅綠燈也裝好了,卻遲遲等不到送電,讓人生氣又失望。
「以現代政府的效能,不該發生」,邱俊憲說,紅綠燈設置時,道路先開挖一遍,紅綠燈設好了,通電時臺電再來挖一遍;交通局應要求臺電,未來在紅綠燈設置與通電工程,要一起施作。
臺電解釋,正式收到申請用電登記單纔會啓動程序,與現場紅綠燈是否已裝設無關,若高雄市政府委託的承攬商已先裝設好紅綠燈,纔開始向臺電請電,容易造成民衆誤解臺電延誤送電。臺電申請用電,須經過現勘、設計電源引接、施工、竣工、檢驗送電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