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開發鬆綁 120公尺以下大樓住宅商辦免環評
▲環保署日前公告,修正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認定標準,未來不論商辦或住宅一律放寬爲120公尺以上,且不用樓層認定。(圖/記者季相儒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環保署日前公告,修正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認定標準,從原本住宅高度100公尺、商業70公尺以上高樓須環評,統一放寬到120公尺以上(約相當40層樓),未來也不再以住宅或商辦用途、樓層數來認定,讓高樓的環評管制形同解除。估計各地環評中的高樓案多數可免環評,列管中高樓至少半數可解除列管。
依照現行的環評法規,住宅大樓其樓層超過30層或高度100公尺以上;辦公、商業或綜合性大樓,其樓層20層以上或高度70公尺以上,應進行環評。不過環保署日前公告,修正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認定標準,未來不論商辦或住宅一律放寬爲120公尺以上,且不用樓層認定。
環保署指出,這次修正標準重點有的加嚴、有的放寬,明確規範應實施環評定義,開發行爲包括興建及擴建。北市環保局則表示,截至3月,北市列管94件高樓建築,34件超過120公尺,60件低於120公尺,亦即約3分之2都將解除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