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公衛文」細訴案情疑點 曝內心受到不小衝擊

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公關主任「水母」王鬱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前助理「公衛文」王鬱文被判2年,緩刑5年。王鬱文透過臉書表示,心理受到不小的衝擊,畢竟她在人生中最討厭的就是違法跟欠人情,這輩子從來沒想到真的會被判刑,就算有緩刑,心情也很難平復。至於要不要上訴,王鬱文說,可能會再困擾她一陣子。畢竟,中華民國究竟是不是個法治國家?中華民國的司法是不是公平正義的?內心已經有答案。

王鬱文指出,擔任助理職務期間,從未拿過職務上的任何好處,不只要24小時隨着各種社會事件待命,忍受網路上各種不明事理的出征謾罵,當初離開的原因不是高虹安爲人如何如何,是面對網路出征文化、無法理性討論的過程,讓她這種心思過於敏感脆弱的人很早就舉了白旗,在擔任助理大概三個多月後就發現自己出現身心失調的狀況,於是做到第一個會期結束,這整個過程跟零用金其實一點關係都沒有,但檢察官不知道爲什麼總認爲她是因爲零用金而離開。

針對外界質疑,明明8月底離職,爲什麼還可以領9月薪水跟加班費,王鬱文解釋,8月底傳訊息給行政主任預計要做到當天,是不是要交還助理證、鑰匙等等訊息時,檢察官只故意揭露到這邊,後面不說的是,訊息之後行政主任回覆,委員還沒有同意,妳要不要再想想看或休息一陣子再說?意味着她雖然提了,但事實上並未真的離職,還是繼續做了9月的工作完成交接之後,才放心的離開,直到現在還要去澄清這些事情,覺得可笑至極。

被質疑購買生理用品、薑母茶等私用,王鬱文說,當初發現辦公室沒有備品,就順手買了放在公用區,想說有需要的人可以去拿,這麼單純至極的事情,也可以被無所不用其極地說是高虹安私用,她真的也是服了。

王鬱文說,法官認爲,她當初跟高虹安議定的薪資是每月4萬6000元勞健保外加,也就是在她的認知裡從薪轉戶實際領到的薪資只要不會和4萬6000元差異太多,就是她應該拿的薪水。後來行政主任告知,會在本薪加2500元,當下沒有多想跟在意,法官認爲多出來的2500元跟加班費總計8223元爲浮報,後來不知道怎麼計算,她的貪污部份就變成466元。

王鬱文說,不懂法官的判決是覺得加班費拿出來當零用金可以,增加的本薪拿來做零用金不行,當庭上最後一個問題是,行政主任事先申報調整薪資後,直到薪水匯入時,之前不知情更無從犯意,所以當下獲得理應的薪資該如何處理纔不違法,法官思索後回答,如果當初還給立法院應該就沒關係,她只能說人生很難,立法院哪裡可以有接受薪資退回的管道,拜託各位助理前輩告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