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論文案 資會策求償100萬元敗訴

高虹安論文案,資會策求償100萬元敗訴。(中時資料照片,趙雙傑攝)

遭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資策會認爲她的博士論文引用報告逾8成,向臺北地院提刑事自訴,控告她違反著作權,臺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資策會已逾6個月之告訴期間,判決不受理;資策會在2023年8月24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也因同樣原因判決駁回。可上訴。

資策會提起刑事自訴主張,高虹安的博士論文,資策會做過2次比對,包含文字、圖片、表格、公式都複製2017年的2篇期刊論文,其中1篇被重製約8成、另1篇重製約3成,學術著作最重要是明示出處,這點高的論文沒做到,違反學術倫理。

不過,對於資策會的指控她侵害著作權,高虹安前年底多次公開否認,並強調自己的論文沒有重製、抄襲;臺北地院受理資策會的刑事自訴案件後,去年3月21日上午首度開庭,傳喚資策會代表人到庭說明自訴範圍及事實,再決定是否需要及何時傳喚高虹安出庭應訊。

依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資策會提起的自訴案件,承審法官首次開庭訊問資策會及調查證據後,如果法官發現資策會利用自訴程序恫嚇高虹安,得曉諭其撤回自訴。

判決指出,資策會於2022年10月25日回溯6個月之前即已知悉自訴事實,然其遲至2022年10月25日始提出本件自訴,已逾6個月之告訴期間,自不得提起自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爲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至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北院認定資策會在2023年8月24日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今年7月26日爲自訴不受理判決,本件附帶民事訴訟自應以判決駁回,且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並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