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丟1千元謊稱被搶劫 找友PO臉書遭警戳破謊話罰3萬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張姓女子日前遺失1千元怕被家人罵,遂捏造被搶故事,並向臉書社羣網站「新北新鮮事社團蔡姓粉絲成員口述,再由蔡女把經過情形記下並PO上網,隨即引起附近居民恐慌,新莊分局經深入追查,張女還一度堅稱被搶,直到員警拿出監視畫面突破心防,她才坦承說謊,隨後警依社維法裁處3萬以下罰鍰。

日前臉書社羣網站「新北新鮮事」社團PO出一則訊息,「…昨天晚上08:20經過全興路跟新北大道路口,被搶的張小姐口述,二位年輕人騎這輕型機車,一個壯碩、一個瘦約20~30歲,二位搶劫一個拿棍棒一個拿尖的刀子,叫張小拿出錢財,張小姐不願意,就被毆打成傷被搶走幾千塊…」,隨即引起附近社區民衆恐慌。

▲張女遺失1千謊稱被搶,還找朋友PO上臉書社團引發恐慌,警戳破謊話裁處3萬以下罰鍰。(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新莊警分局發現該則訊息後主動調查,並依訊息所述案發時間地點調閱相關監視器進行查證,另陸續通知許姓管理員、蔡姓粉絲團成員到案說明,社團管理人許先生表示,PO文內容系轉貼自一名蔡姓社團粉絲成員聽一位張小姐所講述的。

於是,警方傳訊自稱被害當事人張小姐到案釐清案情,張女一開始還堅稱是遭強盜且表示,搶匪還撥電話給她說要還1千元。員警隨後提出質疑及相關調查資料證據,終突破張女心防,她坦承是因遺失新臺幣1千元怕被家人責怪,所以,就向友人謊稱遭搶劫。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5款構成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裁處3萬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在網路憑空捏造、竄改PO文或擅自發布未經證實之訊息,而影響社會安寧秩序,都是觸法行爲,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網友們PO文務必謹慎,不要爲了一己之私或好玩而觸犯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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