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幼車格實施首日 新北總動員稽查取締110件

新北交通局稽查人員在婦幼車位上路首日前往各停車場稽查。(陳俊雄翻攝)

交通部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29日上路,新北市交通局也與業者於實施首日全面稽查違規佔用狀況站用,共發現佔用婦幼車位110件、身障7件,其中以板橋火車站地下停車場取締9件最多,車主將被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

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科長政諺表示,新北市應設婦幼停車位1374格,包括賣場等指定場所已完成設置1899格婦幼車位,併發出3萬6043張孕婦及親子識別證。

昨日實施首日,交通局稽查人員一早兵分多路,鎖定賣場、百貨公司、火車站和醫療院所觀光遊樂園區等40餘處停車場展開全面稽查;在永和福和國中地下停車場有一名男性車主擋風玻璃前雖有孕婦及親子識別證,但車上並無孕婦或幼兒,經稽查人員勸導車主隨即將車子改停一般車位。另有車主使用影印識別證,亦一併拍照告發。

吳政諺表示,實施首日共取締110件,各場違規佔用情形普遍不多,其中以板橋火車站地下停車場取締9件最多,違規車主都將處以最高1200元罰鍰。

交通局強調,婦幼車位及身心障礙者車位皆屬專用車位,應留給真正有需要的民衆使用,未具停放資格者切勿違規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