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無照酒駕開保時捷超速撞死空少 北院第4件國民法官案他審理
富商向詠強酒駕超速撞死聯合航空空少,檢方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成爲臺北地院第四件國民法官案件。圖/本報記者翻攝
有酒駕前科的富商向詠強駕照已被吊銷,他去年再度飲用紅酒後,駕駛保時捷休旅車上路,行經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時,撞死美國聯合航空公司新加坡籍空服員,他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58毫克,被檢方依公共危險酒駕致死罪嫌起訴,成爲臺北地方法院第4件國民法官案件,經抽籤分案,確定由法官吳明蒼中籤審理。
向詠強2015年2月10日、2019年1月3日酒駕被各判刑4月定讞,駕照也於2019年1月4日被吊銷,但他去年11月1日下午在飯店引用半瓶紅酒,搭計程車到自身經營的舒療店按摩,再開保時捷休旅車欲返回住處。
未料,向詠強同日晚間8時許超速行駛於敦化南路二段,撞擊54歲空少致第5節頸椎骨折、左側血氣胸、肋骨骨折,最終因神經出血性休克而宣告不治;向詠強酒測值達0.58毫克,被警方移送偵辦,檢方今依公共危險酒駕致死罪起訴。
臺北地院今上午11時人工抽籤分案,由法官吳明蒼中籤審理,並由庭長歐陽儀擔任審判長,陪席法官爲趙書鬱;吳明蒼爲律師轉法官,曾承審「老虎牙子」負責人林志隆虛開發票助逃漏稅案、前中興高中董座掏空資金案。
富商向詠強酒駕超速撞死聯合航空空少,檢方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成爲臺北地院第四件國民法官案件。圖/本報記者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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