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歐盟超過90天 申請申根簽證需採10指紋
外交部歐洲司司長高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歐盟將在12日針對中國大陸、日本、蒙古、北韓、南韓及臺灣等東亞地區實施「簽證資訊系統」。(張鬱琦攝)
外交部今天表示,歐盟將在10月12日針對實施「簽證資訊系統」(VIS),停留逾90天者需申請申根簽證者,須在駐華機構採擷10指指紋及建立數位照片檔案,該措施影響國家包括兩岸民衆在內。
外交部歐洲司司長高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歐盟將在12日針對中國大陸、日本、蒙古、北韓、南韓及臺灣等東亞地區實施「簽證資訊系統」(Visa Information System,VIS),民衆若參與歐盟國家度假打工、長期居留、求學、探親及工作等活動,停留超過90天以上,依規定須申請申根簽證,並在核發的歐駐華機構採擷10根指紋及建立數位照片檔案,一般適用免籤者不受影響。
高安強調,歐盟目的在協助申根地區海關及簽證核發單位迅速判讀身分,以縮短旅客入出境通過時間及加速簽證核發程序,並提高入境申根區旅客的安全管控,「並非針對特定的國家或地區。」;12歲以下兒童、無法採擷指紋者及王室成員、國家元首及因公務入境的政府首長則不需採擷生物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