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摟小三逼墮胎 董娘直接休了逆襲奪回8816萬財產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新竹何姓人妻抓包年薪千萬的陳姓丈夫偷吃女業務,一想到對方育有一名5歲兒子,自己卻在懷孕時被逼墮胎,又氣又傷心提告求償,最後卻只獲判60萬元;她越想越不服氣,協議離婚後又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這才「逆襲」奪回8816萬3615元的財產。

何女發現丈夫買房小三母子居住。(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擔任某投資顧問公司負責人的何女與某科技公司董事長的丈夫結婚多年,2010年雖然曾經懷孕,當時丈夫卻堅持墮胎,她想不明白仍決定頂着親友的閒言閒語照做,沒想到隔年就發現丈夫疑似在外有小三,甚至還買房給小三母子居住,只是苦於沒有實質證據一直無法提告。

後來,何女2015年準備出國時借用丈夫的舊手機,竟意外在LINE裡找到外遇對話以及「私生子」的照片孩子甚至已經5歲大了,她氣得對兩人提告通姦並求償1000萬元。不過,這部分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陳男偷情罪證確鑿,刑事方面已判刑3個月,考量雙方經濟能力都不差,最後只判賠60萬元。

▲何女懷孕後卻被丈夫逼墮胎。

這下何女不僅與丈夫撕破臉,就連賠償也拿不到一成,於是她決定先協議離婚,再向法院提告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對此,陳男認爲這段婚姻之所以會破裂妻子也有很大的問題,他指控,妻子常常無視年邁的婆婆,平時不是和好友吃喝玩樂就是去做醫美療程,根本不管家事,還和男性友人搞曖昧,整天都在外亂跑不回家

不過,這次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發現,何女婚後剩餘財產約5925萬元,陳男卻有2億4150萬元,兩者差距1億8225萬元,平均差額爲9112.5萬元,而女方只請求給付8816萬元,比平均差額來得少,按照《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規定男方必須給付,最後一毛錢都沒砍就判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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