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附隨組織案判決出爐 黨產會、婦聯會都喊上訴
婦聯會外觀。(陳薏雲攝)
不當黨產委員會2018年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不服提告,請求法院撤銷原處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8)日判決,婦聯會自1959年初起至2004年底止曾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再給付國庫178億9184萬元而脫離附隨組織,其餘則駁回,可上訴。該判決未有勝負,對此婦聯會主委雷倩表示,會在收到完整判決後,研議上訴內容,黨產會同樣喊出會依法提起上訴。
黨產會批評,今早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婦聯會爲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一案宣判,該判決在表面上看似各有勝負,但卻明顯脫離雙方的主張和攻防重點,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訴外裁判」,黨產會將依法提起上訴。
婦聯會主委雷倩則於臉書表示,感謝北高行合議庭,在長達六年多的訴訟期間,進行26次準備程序及1次言詞辯論,以期能還原事實真相,婦聯會亦配合法庭逐次逐項提出白紙黑字的證據。
雷倩強調,反觀黨產會,六年多以來不但多次對法院的要求未予迴應,僅反覆以「威權時期黨國體制」之眼鏡、以今非古的臆測,強調莫須有之罪名,假公權力持續迫害從事社會服務的人民團體。
雷倩說,雖法院之認事用法宥於現今黨產條例之規定,尚有未盡如人意之處;然審理過程中所揭露之各項事實,必定會在歷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記錄。婦聯會也會在收到完整判決後,研議上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