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泳池搭訕妙齡女 共築愛巢騙買房詐322萬

吳某佯稱富商,在泳池邊搭訕伍女詐騙錢財。(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彰化縣1名吳姓男子2009年在中科園區一間健身房游泳時,搭訕1名伍女子,吳某誆稱自己單身,富二代,不願接手家族事業,想和伍共築愛巢,經以甜言蜜語騙取伍女322萬元後,避不見面,吳某去年因通緝被逮,否認詐騙而是生意糾紛,臺中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1年10月,可上訴。吳某2009年5月到臺中科學園區一家健身房游泳,主動搭訕伍女,兩人經常運動完相約吃飯、聊天日久生情,吳某透露自己是紡織業第二代,未婚,母親董事長,他掛副總經理,父親早逝全因紡織因素,對肺不好,所以他不願承接家族事業,自己在一家理財企管公司上班。

吳某有時帶伍女去臺北洽公,發現公司司機竟開來百萬名車接送,且稱呼吳爲副總,更讓伍女不疑有它,吳某漸漸取得伍女信賴後,吳某以結婚爲前提,和伍女成爲男女朋友,吳某佯稱想在臺中買房作爲愛巢,還帶伍女到七期豪宅到處看房子,看完房子,吳某騙說,他認識建商,會談出合理價格

伍女信以爲真,陸續匯錢給吳某,前後匯了3次、254萬元,有時也給現金,累計有68萬元,總共給了322萬元,吳某爲了讓伍女放心,錢是直接匯到伍女名下帳戶,沒有伍女同意,這筆錢無法使用。同年12月,兩人在運動時,吳某突然接到電話,表示家族在南非工廠發生罷工,他要去處理罷工事宜,何時回來他也不知道,豈料,吳某從此避不連絡,如同人間蒸發,伍女覺得有異,心想不要冤枉人,於是先去彰化縣吳家找人,結果遇上吳某胞兄,才發覺吳某全是胡扯,伍女深覺受騙報警,吳某屢傳未到最後被通緝,直到去年才落網。吳某到案後,否認詐欺,而是伍女委託他做期貨,這是合夥做生意的糾紛,「如果她認爲我欠她錢,我就還錢。」期貨公司代表出庭表示,吳某是客戶,曾爲伍女開戶,代爲操作期貨,不過等到伍女匯款入帳後,吳某又以不投資爲由,將錢匯到自己帳戶。臺中地院表示,吳某利用話術詐騙伍女錢財,且犯後仍狡辯否認,但考量已與伍女達成和解,因此依詐欺罪判處吳某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沒收犯罪所得254萬元,還可上訴,另外和伍女達成和解金68萬元,需分期償還給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