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電價影響居民電價嗎
數據顯示,今年4月份,德國電力現貨市場出現了50個小時的負電價,價格最低時超過負0.05歐元/千瓦時。而去年“五一”期間,山東電力現貨市場也曾出現連續22個小時的負電價,打破了國內電力現貨市場的負電價持續時間紀錄。
負電價是指電力市場中的出清價格低於零的情況。電力作爲商品,難以大量儲存,電能的生產、交割和消費幾乎同時完成。當供應遠大於需求時,爲了獲得發電權,發電企業在現貨市場會採取報低價的策略,甚至在一定時段內報出“地板價”。目前,我國電力現貨市場設置的申報下限和出清下限價格以0元/兆瓦時居多,但在山東等地申報和出清的下限價格可以是負數。
負電價是否意味着用電反而能賺錢。其實,我國居民用戶不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因此現貨市場價格不直接影響居民電價。目前,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執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電價比較穩定。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除了上網電價,還包括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對發電商來說,電力市場交易以中長期交易爲主。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23年,中長期交易電量佔市場化電量的比重超90%,短時間的負電價對發電商全年的收益影響不大。
其實,市場化的電力價格機制旨在引導電力系統供需調配,激勵用戶在新能源出力高峰時段多用電、提升電網負荷,引導常規電源少發電、尋求利益最大化,也吸引更多儲能、需求響應等調節性資源進入市場,促進新能源消納,保障電力系統穩定運行,以市場化機制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但由於現階段新型儲能等靈活性資源提供的支撐能力較爲有限,導致電力現貨市場出清時成交價較低,甚至出現負電價。
負電價並非新能源高比例消納的最優解,不能無限制地調動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尤其是在當前環境下,新能源發展速度遠超調節資源,負電價很大程度上是在保障性消納基礎上通過價格來換取調節空間。從表面上看,負電價是發電商爭奪發電權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結果。從深層次看,負電價反映出電力系統靈活性不足,是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電力系統運行特性決定的市場現象。
當前,我國“雙碳”目標穩步推進。以更大力度推動新能源高質量發展,不斷提高電力系統的靈活性,既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也需要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以改革促發展。
一是有序推動新能源入市參與現貨交易,積極落實國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監管工作要點》相關要求,加強市場機制創新,逐步擴大新能源市場化交易比例,實現新能源發展與市場建設協調推進,更好發揮市場促進消納作用。二是健全體現新能源綠色價值的相關制度,在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上網電價普遍降低的趨勢下,通過挖掘綠色價值等途徑,穩定新能源投資收益預期。三是進一步完善相應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好新型儲能、抽水蓄能等對新能源消納的支撐作用,同時積極探索“新能源+儲能”等方式進入電力市場。四是建立健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價格機制,增強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的投資收益水平,激發發電企業開展靈活性改造和主動參與系統調節的積極性。五是建立健全需求側資源參與電力市場運行調節機制,通過虛擬電廠等方式整合優化可調節負荷、電動汽車、空調負荷等需求側資源參與電力平衡,以數字化智能化技術不斷提高電力系統的靈活性。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系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高級經濟師 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