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陳同佳「被自首」 香港政務司長批臺:政治凌駕法治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23日服刑期滿後,有意到臺灣投案,卻因爲兩岸局勢,演變成政治攻防戰。對此,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22日)指出,陳同佳是自願前往臺灣自首(港府定義,臺稱投案),呼籲臺灣當局不要將簡單問題複雜化,讓政治考量凌駕法治,並形容拒絕陳同佳投案的做法「匪夷所思,令人費解」。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21日)赴日本出席翌日德仁天皇的即位儀式,林鄭月娥離港期間,由張建宗將署理行政長官職務。他在例行記者會上,除迴應香港示威相關問題,也談到港女命案兇手陳同佳被「反送臺」。
他指出,陳同佳是自願往臺灣自首,絕對不存在坊間所講「被自首」,而且臺灣方面已經對陳同佳發出爲期30年的通緝令,「既然嫌犯願意自首,相關單位應立即收押纔是常理及符合國際慣例的做法。」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自願赴臺投案。(圖/翻攝自香港政府官網)
而對於臺方建議港府以司法互助,如證據移交等方式處理審訊問題。張建宗迴應,香港在陳同佳案中沒有角色扮演,由於香港奉行「屬地原則」,加上犯罪行爲發生在境外,因此港府只能以洗黑錢的證據將他起訴。
他也再次呼籲臺灣當局不要將簡單問題複雜化,讓政治考量凌駕法治,並形容拒絕陳同佳投案的做法「匪夷所思,令人費解」。
針對港女命案嫌犯來臺投案引發的臺港政治攻防戰,法務部和陸委會21日晚間共同舉行記者會,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但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香港政府不能放殺人犯在外趴趴走」。陸委會則呼籲,臺港有關部門趁此機會,建立可長可久的司法互助機制,從根本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