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行政法院是「敗訴法院」是老一輩思想 最高行提醒不能光看數字
過去行政法院常被「老一輩」的法律人形容是「敗訴法院」,但近幾年來狀況已改變,我國原告勝訴率約20%,相較德國17%、日本12%來說並不算低,最高行政法院發言人張國勳表示,勝訴率僅是一個數字,最重要的還是端看個別案件,假設一個國家民衆行政訴訟勝訴率高達50%,豈不代表行政機關經常做出謬誤決策?
行政訴訟爲「民告官」,最高行政法院今與媒體座談,張國勳表示,上訴自爲改判2023年佔廢棄判決的比率爲19.11%,但2024年1月至11月的數字就提升爲41.7%,提升上訴自判率,能更有力解決紛爭,同時也想辦法讓調辦事法官手上的重案不要因「調任期滿」又得換人,避免案件無限輪迴。
另外,訴訟新制2023年8月15日施行,最高行政法院將開庭常態化,準備過1次調查程序、17次準備程序與10次言詞辯論,開庭次數爲歷年之最,也比其他終審法院來得多。
新制上路後,移付調解的案件共有11件,目前已有5件調解成立,其他案件仍在努力中。其中,「蘇花改」禁止重機、自行車、機車通行,YouTuber「火花羅」羅邵華、臺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林志學認爲舊蘇花蜿蜒曲折,常因天災中斷,更有「死亡公路」別稱,限制機車通行是差別待遇,提告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撤銷相關交通標誌。本案今年在調解委員、東吳大學特聘教授程明修協助下,2人撤告。
最高行政法院發言人張國勳表示,勝訴率僅是一個數字,最重要的還是端看個別案件,假設一個國家民衆行政訴訟勝訴率高達50%,豈不代表行政機關經常做出謬誤決策?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