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林每人2000年終慰問金惹議 公所喊冤
花蓮縣鳳林鎮公所2020年發放全數鎮民2000元年終慰問金,引起全國矚目,不過審計部確認爲,鎮公所未考量鎮民受災程度及審酌財源量能,且有適法性爭議,要求縣府監督;鎮公所喊冤,一切均依法編列,並未造成財政負擔。(鳳林鎮公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鳳林鎮農作物在2019年因氣候受創,影響鎮民生計,鎮公所2020年發放鎮民每人2000元年終慰問金,當時是全國唯一,引起矚目。審計部最新審查報告指出,鎮公所未考量鎮民受災程度及審酌財源量能,且有適法性爭議,要求縣府監督。
2019年氣候異常,鳳林鎮主要經濟作物,如西瓜、稻米等,災損嚴重,農民及相關從業人員收入銳減,影響家庭生計,鎮公所同年8月訂定「花蓮縣鳳林鎮發放年終慰問金自治條例」,經函報縣府備查,2020年農曆年前,發放逾1萬名鎮民每人2000元年終慰問金。
審計部花蓮審計室最新109年度審覈報告指出,自治條例提報後,縣府在2019年10月3日函覆表示,中央主管機關相關農業災損救助辦法,與鎮公所慰問金有牴觸之虞,且發放對象是否限制因遭受嚴重災損,以致工作失去保障、家庭生活陷入困窘對象有疑義。審計報告認爲鎮公所尚未釐清,就在2020年2月發放年終慰問金,有適法性爭議,要求縣府監督。
鳳林鎮公所秘書徐志謙表示,鎮民多爲農民及相關從業人員,2019年鎮內農損超過6成以上,嚴重影響鎮民生計,纔將設在鎮上的花蓮縣中區垃圾掩埋場營運費收入,依法編列作爲慰問金,不過這2年風調雨順,今年與明年均未列入預算編列,且鎮公所財政零借貸,無財政不佳一說。
社會處長陳加富表示,鳳林鎮公所當年在鎮代表會支持下行文到縣府,縣府委婉答覆,尊重地方鄉鎮市公所運用地方財源依法辦理、執行,如今被審計室糾正,縣府未來則會照審查報告加強監督。財政處副處長黃淑梅則說,慰問金屬非法定社福預算,近年因地方財政普遍不佳,中央控管嚴格,較不鼓勵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