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機葉片存裂紋?中閩能源子公司提起仲裁,西門子歌美颯仲裁反請求超3000萬元
2月6日,中閩能源(SH600163,股價5.40元,市值102.76億元)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福建分會(以下簡稱仲裁委)送達的《仲裁反請求申請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閩能源子公司中閩(福清)風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清風電)與西門子歌美颯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門子歌美颯)因風機葉片質量問題產生糾紛。
2016年,福清風電向西門子歌美颯採購風電設備,後因葉片裂紋問題引發爭端。福清風電要求更換54套風機葉片或賠償超1.8億元。西門子歌美颯稱質保期已過,要求福清風電支付質保金約3000萬元。
稱風電機組的葉片存在葉根裂紋
去年9月,中閩能源公告稱,福清風電因與西門子歌美颯有關馬頭山、王母山、大帽山三個風電場項目的風電機組及附屬設備採購合同糾紛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
上述案件涉三個獨立合同,福清風電按照三個案件申請立案,但糾紛產生的原因基本相同。
據中閩能源公告,2016年6月,福清風電與西門子歌美颯簽訂《中閩福清馬頭山風電場風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採購合同》,約定福清風電向西門子歌美颯購買19套風力發電機組及附屬設備。
中閩能源稱,上述項目投運後,福清風電發現合同項下多臺風電機組的葉片存在葉根裂紋及螺栓損壞問題。
“自發現上述葉片質量問題後,福清風電多次與西門子歌美颯進行溝通,但西門子歌美颯拒不履行合同項下的義務。鑑此,福清風電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福建分會提出仲裁申請。”中閩能源表示。
據中閩能源公告,王母山和大帽山項目的情況類似。
福清風電要求西門子歌美颯更換54套風力發電機組葉片,如果該請求不能獲得支持,福清風電要求賠償約1.8億元。
西門子歌美颯仲裁反請求超3000萬元
2月6日,中閩能源公告稱,近日,福清風電收到仲裁委送達的西門子歌美颯的《仲裁反請求申請書》。
西門子歌美颯請求裁決福清風電向其支付全部54套風力發電機設備質保金約3069萬元。
據中閩能源公告,西門子歌美颯認爲上述三個風電項目共計54套風力發電機設備採購合同約定的兩年質保期均已屆滿,多次催促福清風電進行最終驗收並支付最終驗收款(質保金,合同總價的5%),迄今福清風電依然未對案涉風機簽署最終驗收證書,也未支付最終驗收款。
對此,中閩能源表示,本次公告的仲裁爲公司子公司作爲申請人與風機廠家之間關於設備質量問題的糾紛,公司子公司積極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有利於排除風機安全隱患,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就西門子歌美颯提出的反請求,公司將積極收集證據進行答辯。
“由於本次仲裁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最終裁決結果尚不確定,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仲裁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中閩能源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