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采520天坑案鑑定報告爭議再起 辯護人拒認證據能力
新竹縣長楊文科(左二)21日下午出庭,開庭結束後不發一語離去。(邱立雅攝)
新竹縣長楊文科因丰采520建案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遭起訴,27日續行準備程序,針對證據能力再次做確認,針對前次開庭檢辯雙方有爭議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製作的鑑定報告,辯護律師均認不同意證據能力,檢察官則認爲該鑑定報告並非特意爲本案所做,可信性極高,將提出證據報告書。
丰采520建案釀8次坍塌事故,其中5次爲周邊道路坍塌,8次坍塌量體從9立方公尺到300立方公尺不等。檢方認爲楊文科多次護航建商、違法復工,因而起訴。楊文科過去出庭曾強調自己坦蕩蕩依歸依法行事,對遭起訴深感委屈、百思莫解。
由於此案涉及豐邑機構以及縣府公務員,法院將開庭分爲建商組、公務員組分別開庭。前次建商組開庭時,針對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所做鑑定報告出現證據能力爭議,辯護人認爲該鑑定報告爲私人所做,非法院或地檢委託,均不承認證據能力,讓提出要求作爲證據的檢察官當場愣住。
21日公務員組續行準備程序,再次整理證據能力,同樣針對臺北市土木技師公會所做的鑑定報告討論證據能力,所有辯護人均認爲該鑑定報告爲私人之間的鑑定,內容證明也有傳聞證據的問題,否認鑑定報告的證據能力。
不過檢察官指出,該鑑定報告爲自新竹縣政府網站上所下載列印,因此縣府有完整資料,請求法院函詢縣府調取完整鑑定報告,並且一次調取全部相關資料,檢察官同時認爲,該鑑定報告並非特意爲本案所做,可信性極高,需要可傳喚鑑定人以補足證據能力。
由於所有辯護人均否認該鑑定報告證據能力,法官認爲該證據調查在尚未經法院進行鑑定人交互詰問前,均認爲無證據能力,需要檢察官確認提出第一個證據報告書,以及是否傳喚兩位鑑定人。檢察官則表示確定要提出、也要傳喚鑑定人,但須能縣府函文回覆纔有辦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