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霸凌順風車衍生「檢舉氾濫」恐淪挑撥獵巫 揭警界倫理演變
臺南市刑大大隊長張文源遭控職場霸凌,即使調查不成立也慘遭拔官調職,引發全臺警分局寒蟬效應,不少高層下達指令,提醒各階應注意對部屬的語氣用詞,避免被抓住把柄成爲有心人士的操作。(圖:shutterstock/達志)
勞動部北分署長謝宜容欺壓公務員輕生案,霸凌風波引爆全臺公務機關,一度延燒警界。臺南市刑大大隊長張文源遭控職場霸凌,即使調查不成立也慘遭拔官調職,引發警分局寒蟬效應,不少高層下達指令,提醒各階應注意對部屬的語氣用詞,避免被抓住把柄成爲有心人士的操作。有警官揭開近年警界領導風格的變化,坦言儘管長官因時制宜企圖改變,但礙於警界任務特性與員警的整體素質,仍難逃威權陰影。
老刑警直言,警界部分長官承襲過去時代的領導風格,常採較爲權威式的風格,極具強勢的一套管理架構,部屬早已習慣「非罵即罰」的慣例,但近十幾年的警察領導風格,已隨着社會開放性風氣逐漸改變。老刑警觀察,儘管有長官意識整體環境應因時制宜做出改變,但主管個性、年輕部屬的素質,纔是改變原有領導風格改革的重要因素。
老刑警回憶,警察工作極具危險性,因此單位上下感情極深,過去老長官對於績效要求極嚴,若未達到績效,動輒祭出痛罵祖宗十八代,甚至動手動腳,摔電腦、公文,但大夥往往都摸着鼻子乖乖把事情做好,即使隊上連一人都無法回家,也未見有人抱怨。破案之後,在互相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慶功,大家一團和氣。
不過現在員警自主性愈來愈高,缺少了某些使命感,僅將這份工作視爲「領薪水」的日常,因此團結感與使命感不若以往,一旦單位或長官不照規定來,投訴爆料如雪片般往外飛。
一名警官感嘆,警察常被說成是「帶槍的弱勢」,在外要應付動輒得咎的民衆與民代,單位內要應付定期檢討的績效,而單位主管要負全部成敗責任,因此上下各自都有壓力,往往在辦案或是勤務上,以威權方式干預及指導同仁。
雖然這類的行爲在觀感上並不討好,但至少仍於適當內部管理的範圍內,只對事,不對人。然而不少長官卻仗着官大學問大,動輒以羞辱、貶損的方式對待下屬,已經脫離「對事」的討論,而是刻意「對人」的辱罵,就已達到霸凌程度。
警官表示,內部管理除了對事,必要時候須對人,大部分出包皆由少數人所犯,因此有效率的內部管理,勢必鎖定「某些人」進行管理。所以要指責糾正,出發點必須對「做錯的事」進行糾正,避免因情緒失控能對人格進行貶損,畢竟單位主管的管理是基於善意提醒或惡意攻擊,同仁的感受最爲直接。
警官認爲,主管的正當管理是讓一個單位持續進步的因素,提出要求應兼顧同仁的面子及心理感受,並呼籲部屬絕不能打着霸凌的大旗,惡意醜化單位主管正當的管理,否則最後一步步淪爲獵巫,造成霸凌順風車氾濫的現象。
由於國內法律目前並未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可能構成刑事過失致死罪或傷害罪的難度較高,但仍能依具體情形,從刑事、民事責任及勞動法上的權益,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