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佈式光伏迎新規,將從這些方面影響電力入市交易

分佈式光伏時隔數年迎來新規。

10月10日,國家能源局對外發布了起草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爲2024年10月9日至11月8日。

貝殼財經記者瞭解到,此次發佈的新版分佈式光伏管理辦法意見稿正式施行後將替代國家能源局2013年發佈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十一年時間裡,國內分佈式光伏年新增併網規模從2013年的0.8GW增長至2023年的96.3GW,增長近120倍,在整體新增併網光伏中的比例從6.2%提升至42%。

早在2017年,國家能源局即啓動對《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修訂意見的徵求。相較2013年的舊版,新版分佈式光伏管理辦法意見稿從投資主體、建設場所、接入電壓等級、容量等方面進一步明確分佈式光伏發電的定義與分類,從備案、開發建設、電網接入、運行管理等方面細化管理要求。

首次針對大型工商業分佈式提出全部自發自用,或帶動儲能配置需求

新版辦法對分佈式光伏進行了明確分類,分爲自然人戶用、非自然人戶用、一般工商業和大型工商業四類。其中一般工商業公共連接點電壓等級爲10千伏(20千伏)及以下、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大型工商業公共連接點電壓等級爲35千伏、總裝機容量不超過20兆瓦或公共連接點電壓等級爲110千伏(66千伏)、總裝機容量不超過50兆瓦。

在全額上網、自發自用餘電上網兩種模式之外,新版辦法首次提出全部自發自用的上網方式,要求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必須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項目投資主體應通過配置防逆流裝置實現發電量全部自發自用。

華泰證券研報認爲,部分自用電較低的工商業裝機意願或受衝擊,如大型倉儲。管理辦法也首次明確,全額上網或餘電上網的分佈式光伏應按要求公平參與市場化交易,包括電能量與輔助服務等各類形式,建檔立卡的項目也可核發綠證並交易。考慮到分佈式光伏電價波動加大,項目開發或更加嚴格,以降低併網後收益率不達預期的風險。

“6MW以上大型工商業光伏必須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或帶動部分工商儲配置需求。”中金公司研報提出,工廠屋頂光伏裝機規模一般1至2MW,小則幾百KW,6MW至數十MW一般是大型企業或者標杆項目。研報認爲,部分大型工商業項目有望通過配儲實現全部發電自用,或帶動部分工商儲配置需求。

支持新能源持續發展的制度機制將建立健全,有望促進光伏平穩“入市”

就分佈式光伏“入市”參與電力市場,新版辦法第三十六條提出,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電力市場。國家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持續發展的制度機制,各地結合分佈式光伏發電發展情況、電力市場建設進展等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可以獨立或通過微電網、源網荷儲一體化、虛擬電廠聚合等方式公平參與電能量、輔助服務等各類電力市場交易。

貝殼財經此前曾報道,今年以來多地宣佈暫緩或停止分佈式光伏項目備案與審批,一名地方能源局工作人員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主要是電網承受不住那麼多負荷了”。就分佈式面臨的開發難點,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杜忠明今年6月表示,分佈式光伏相關問題多發生在配電網側。爲滿足分佈式新能源大規模發展要求,將加強配電網建設、改造,到2025年,配電網將具備5億千瓦左右分佈式新能源接入能力。

新版辦法亦就電網接入提出,對於已備案、具備建設條件,提交併網申請時分佈式光伏發電規模超過可開放容量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組織電網企業及有關方面分析原因,通過加大電網升級改造力度、配置靈活調節能力等措施有效提升電網承載能力。

中金公司研報提出,此次新版辦法並未提及市場所關心的入市“新老劃斷”時間點問題,但強調各地根據各自情況及電力市場進展制定配套政策,預計分佈式入市節奏或相對平穩,一定程度打消分佈式投資方觀望及壓價情緒,促進市場積極開發及交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朱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