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油水趁雨天偷排入後勁溪 不肖業者售廢油海撈166萬…認罪獲緩刑
高雄陳姓廢棄物清除業者在廠房貯存廢切削油,廢棄物許可證到期後,卻私設管道趁雨天將廢油水混合物排入楠梓區後勁溪,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非法處理廢棄物罪判1年8月,法官還給他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
陳姓業者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到前年4月20日到期,但他在到期日前,陸續將收購來的廢切削油囤放在承租的倉庫內,直到許可證到期後,仍未處理這批廢油,僅以靜置方式使油水分離,產出廢油水物及純度較高的廢切削油等。
事後陳男在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到期後,私下從廠房埋設管線接上國道1號溝渠,利用雨天掩護,將廠區的廢油水混合物、廢切削油等污水排到溝渠,之後再流入後勁溪、臺灣海峽,直到前年9月3月,排放行爲才被保七總隊查獲。
除排放廢水外,陳還將廢切削油裝入貝克桶,以每桶(50加侖)100元至400元價碼,出售給潘姓、陸姓下游業者,靠偷排廢油水、出售廢油等方式,獲利166萬500元。橋頭地檢署偵辦時,陳男坦承偷排廢油水、非法出售廢油,被檢方依非法處理廢棄物罪嫌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陳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將留存廠房內廢棄物全數清理完畢,考量陳男犯罪動機及廢棄物對環境造成危害程度等情形,依非法處理廢棄物罪處陳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可上訴。
高雄陳姓廢棄物清理業者非法偷排廢油水,被依非法處理廢棄物罪處陳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圖爲後勁溪。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