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進口23臺粉嫩光波儀販售 女沒開庭被通緝!加拿大飛回臺歸案
▲女子進口23臺粉嫩光波儀沒申報,遭送辦沒開庭通緝了。(圖/記者邱中嶽攝)
記者邱中嶽/臺北報導
北市警方發現1名女子涉嫌輸入醫療器材,但沒有向臺灣的相關單位、也就是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並繳納費用,又意圖販賣、供應卻沒有向主管機關申請,2度透過報關行協助報運粉嫩光波儀共計23臺。
警方調查,28歲徐姓女子,2023年8月間涉嫌從中國大陸進口粉嫩光波儀,從2023年7月先行進口8臺來臺,透過不知情的報關行取的相關報關行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未經覈准的光波儀。
徐女食髓知味,2023年8月份又向中國大陸賣家下單訂購粉嫩光波儀15臺,又透過另家不知情的報關行協助申報,但後來被抓包該器材爲未經覈准的醫療器材。
根據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第25條第一項規定,「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 準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爲之」,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徐女明顯觸法。
但是徐女卻沒有到案開庭,2024年4月2日依照醫療器材管理法發佈通緝,警方也聯絡徐女,徐表示人在加拿大,直接搭機從多倫多機場搭機返國,一入境就被警方帶回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