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慘了 誣告恩師陳建寧僞造簽名遭起訴
臺北地檢署。(本報系資料照)
F.I.R.飛兒樂團在前主唱Faye(詹雯婷)單飛後指控樂團團長兼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僞籤其姓名,控告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僞造文書;陳建寧則反控Faye誣告;臺北地檢署鑑定筆跡發現是Faye親籤,陳建寧替Faye緩頰指她常忘東忘西,認定全案是誤會,2021年將所有被告不起訴。案經再議,臺北地檢署二度偵查,認爲Faye明知保證書上是她簽名,仍控告恩師陳建寧等人,13日依誣告罪起訴Faye,陳建寧等人仍獲不起訴處分。
Faye是飛兒樂團的首任主唱,2004年因「Lydia」走紅於華語歌壇,2018年2月Faye宣佈單飛,以本名加盟亞神音樂;事後傳出Faye與陳建寧及前東家華研國際鬧翻,樂團則找來新主唱Lydia(韓睿)再出發。
Faye指控華研有1份履約保證書籤有她名字的合約,並非她親自簽名,她也沒印象有授權他人代簽,質疑該保證書是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等高層涉嫌僞造。陳建寧挨告後則反控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
檢方首度調查時,Faye指出僅授權陳建寧在相關文件上,籤她的身份證字號,但從沒在與華研的履約保證書上親自簽名。不過,檢方將保證書等文件上的簽名筆跡送請刑事局鑑定,結果認定與Faye的親筆簽名相符,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僞造文書。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等部分,檢方認定她沒有誣告及妨害名譽等犯意,將她不起訴。
但案經高檢署再議後,發回北檢續查,檢方認定Faye明知保證書上是她簽名,仍控告恩師陳建寧等人,13日依誣告罪起訴Faye,陳建寧等人仍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