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律師禹英禑》9、10共同點?弱勢羣體的話語權:解放與愛情
第9、10集在趣味和甜蜜中摻雜了苦澀與沉重的主題。
新奇但能帶來深刻省思的案件,蘋果酒一樣清爽但上癮的感情線,在這兩集中交織、呼應。比起前面獨立的案件,9、10集的兩個案子之間,明顯有着更復雜而微妙的聯繫。
首先兩個案子的共同點:
1、兩位被告人都要坐牢了,但方屁噗、楊程日是絕對的加害者嗎?
2、作爲被害者的12名孩子們以及申彗英都不希望加害者受到處罰,甚至喜歡、愛戀對方。
3、未成年者、身心障礙人士在內的弱勢羣體的困境。
4、比起政治考量,相信“真心”且爲之辯護的禹英禑。
前兩點可以看出,9、10集的加害者與被害者的對立處境被模糊處理了,善惡分明、是非對錯,在這裡都不是清晰可辨的。
方屁噗想要“解放兒童”,看似荒唐無厘頭,背後折射出韓國教育的現狀與悲劇。他的哲學、他的反抗不能說是錯的,但在法律角度,他的行爲卻是明明白白的犯罪。
孩子們、像孩子一樣純真善良的禹英禑都能理解,唯獨大人們無法理解的方屁噗,是媽媽眼中“心理生病的傻孩子”、醫生眼中的“妄想症患者”。
到底是誰病了?難道不是爲了名利不顧孩子們健康成長的大人們?正如《少年法庭》裡那句臺詞:“大人們的私慾正在無情踐踏孩子們的未來。”
這一集中鯨魚以前所未有的形式出現,意義自然也有所不同。庭審過程中,禹英禑看到了一頭背鰭嚴重衰竭的虎鯨“遊”進了法庭。
虎鯨被困在一方水池做愚蠢的鯨魚表演,就像孩子們被困在上鎖補習班,沒有自由,健康也岌岌可危。
除此之外,我認爲還有另外一種解法——這頭虎鯨正是方屁噗本人的象徵。
有着“海洋霸主”之稱的虎鯨,英文名是Killer Whale而被稱爲“殺人鯨”,而這樣強大的鯨魚被困在小小的海洋館,身心健康都備受摧殘,背鰭嚴重彎曲,後來有一隻叫做“提裡庫姆”的虎鯨殺了人,人們都覺得它瘋了。
再看方屁噗,首爾大出身,是媽媽炫耀的資本,想必媽媽開“上鎖補習班”的方法,一定是在自己兒子身上訓練出來的成果,他也曾是被困的孩子啊······
外人眼裡像虎鯨一樣厲害又優秀的人,某一天卻自詡是兒童解放軍總司令,誘拐了一車孩子去山上只爲玩遊戲,所以人們說他瘋了。
虎鯨在狹窄的法庭中游了一圈,停在禹英禑面前,鏡頭特寫它的頭,我們看到了它黢黑身體上小而明亮的眼睛,它似乎正在向英禑傳達什麼,因爲英禑的表情,就好像是懂了什麼。
它\他究竟是想說什麼,纔會露出那種表情呢?
在方屁噗的臉上,我看到了那頭虎鯨的表情——它\他覺得有點神奇,眼前這個有些“奇怪的”律師,她真的讀懂了“奇怪的”自己的真心。
在法官和同事看來,禹英禑正在做不利於被告的辯護,使得被告無法減刑,但方屁噗的表情卻像是獲得了“解放”。
最終審判,方屁噗爲解放兒童最後一次引吭高歌,與孩子們擁抱在一起,同時那頭虎鯨也慢慢地“遊”出法庭,禹英禑眼眶溼潤,與它揮手告別。
虎鯨獲得了自由離開法庭,象徵方屁噗心靈上獲得自由、不受法庭本身的束縛。
不知道他會被判幾年?這是唯一一個沒有演出判決的案子。因爲他的理念並沒有被法官“裁決”,至於身體的不自由對他來說不算什麼。
另外,那頭虎鯨與方屁噗的共同點還有一個:海洋館和法庭都是人爲建立的有秩序的場所。秩序就帶來限制。在海洋館,虎鯨必須聽從人類指令做出動作;在法庭,一切必須依法律行事。可是虎鯨本是屬於大自然的,方屁噗打破了某種“秩序”獨自活在“解放”的世界中。
所以當它離開法庭時,外面不再昏黃,而是一片光明,而他的最後一個鏡頭,也是笑着和孩子們告別的。
這個案子寫得很好的一點是,留白的處理——方屁噗原來的名字、他的悲慘經歷、臉上的傷、實刑幾年,通通都被省略了。
比起“個人”的塑造,着力點放在了他的理念上,因爲他代表的是一個羣體,是正在受害的孩子們的未來。
他是本案的加害者沒錯,但不要忘記他也是那種教育的受害者,就像那頭背鰭衰竭的虎鯨。
可是,令我感到真正悲傷又沉重的是,很可惜這種“解放”在現實生活就是一種“妄想”。“兒童解放軍總司令”都去坐牢了,迴歸現實的孩子們究竟能獲得解放嗎?他們能從此不上補習班、去玩遊戲?
就算方媽媽有良心發現的可能,但家長們顯然不會,連孩子們出席庭審的機會都是鄭明錫他們用首爾大律師觀摩體驗的說辭忽悠來的,家長們深受名利慾望洗腦,只要這種教育的模式不改變,還會有其他家“上鎖班”,家長們依舊會趨之若鶩。
提到“解放”,不免會想到另一部劇《我的解放日誌》,如果說那是平凡的成年人在精神困境裡尋找突破;那麼這個案子的範圍就是弱勢羣體——兒童,孩子們的身心健康都遭遇困境,究竟該如何解放?
第9集的孩子們和第10集的身心障礙人士,都是弱勢羣體。這個案子更加複雜,案件本身的走向影響着禹英禑自己對戀愛的思考,它是普通人和身心障礙人士結合中最糟糕的一種情況。
這集一開始就讓我聯想到李滄東導演的經典電影《綠洲》,講述一個剛出獄的男人遇見了一個重度腦麻痹的女人,他一時起了色心,試圖性侵這個無法動彈的殘疾人。但是隨着兩人的相處,慢慢對彼此產生了愛情,然而這是絕對無法被世人認證的愛情······
楊程日對申彗英,究竟是爲了滿足私慾的利用,還是真的愛情?這點沒有明確地描述,但能夠確定的是申彗英認爲那是愛情,並且多次表示不希望楊程日受到處罰。
禹英禑叫申彗英自己做判斷,申彗英說是愛情,但是別人都說不是。
被害者本人認爲被告並不是加害者,但是法律不能給予認可。因爲她是身心障礙人士。
禹英禑因爲代入自己情感,或許有一個差異點被忽視了,雖然申彗英媽媽說話很難聽,但是的確她和申彗英並不是同一種障礙,情況不同。
英禑是高功能,她完全具備自己判斷的能力,無論是職場還是愛情,她的自主能力都明顯比申彗英強,她具體地知道自己什麼能接受、什麼不能,而不只是情緒的感知。比如牽手不能超過57秒的事。
而申彗英的智力相當於小孩子,她的判斷能力、自主能力,還有專家說的自我保護能力,可能真的是缺乏的狀態。
我相信她是真的陷入愛情,但她有可能分不清性關係和性侵害區別的質疑也是合理的,那麼法律就要保護弱勢羣體因爲缺乏這些而受到傷害的可能性。
面對愛情,連一般人都會感到困惑、糾結、難以說明,卻要一個身障人士向世人證明愛情的存在,這真的太強人所難了。
面對性關係,其他成年人甚至可以在沒有愛情的情況下一夜情(這裡英禑說秀妍身上有酒味並且沒換衣服,暗示她可能與夜店遇見的男人發生關係。)但是身障人士即使說是自願,也被認爲是性侵。
或許沒有詳細描寫楊程日心理的原因,是要把話語權給弱勢羣體——希望每一個人都有解放的勇氣,和說愛的權利。因此這裡英禑堅持辯護,她相信的不是楊程日的真心,而是申彗英的真心。
她也意識到申彗英遇見的困境,不僅是來自加害者的,包含社會施加給他們的照顧變成了壓力,甚至可能是逆向歧視?編劇並沒有給出明確答案,留下了思考的空間。
至於楊程日到底愛不愛,動機純粹與否,我覺得不是特別重要,總之,如果他是真心的,就應該做出真心的舉動;如果他不是牛郎一樣的混蛋,就不要做出像牛郎一樣的混蛋行爲讓人誤會。
楊程日這個人物更大的作用在於,他是李俊浩的對照組——再火熱、甜蜜的戀愛,如果沒有尊重、不懂剋制,都不是好的愛情。
看看俊浩真心是什麼,又是如何行動的。
李俊浩的糾結猶豫不是優柔寡斷,而是謹慎小心的體現,一方面是這個人物本身性格就是這樣,因此也比較圓滑、懂分寸和注重私人領地。
尤其李俊浩面對禹英禑時的語氣詞,常常會有那種“啊······是”、“誒······啊”,他回答之前總有一個反應的時間。我想這是演技的一部分,因爲姜泰伍演員在其他劇不會這樣說話。
比起用說的,李俊浩多數時候都是默默觀察、默默輔佐,無論是牽手還是Kiss都等英禑主動,充分尊重她的接受程度,不會輕易冒犯的類型。
兩段Kiss的最大區別是畫面中的綠燈,第一段有幾個鏡頭的綠燈被擋住了,而第二段每個鏡頭都有綠燈,表示兩人的感情從此綠燈常亮,不再受阻。
仔細聽第二次Kiss時,背景音樂響起了秀智演唱的ost《안하기가 쉽지 않아요》的這段歌詞:“我渴望將你緊緊擁入懷中,從一開始似乎便是愛情,我想擁有這樣的愛情,我想對象必須是你,想把我盡數裝進你的心裡······”
真是連音樂都完美的敘事,將溫柔又悸動的氣氛烘托到極致。
秀智的歌聲和夜景畫面共同作用,是真正完美的視聽語言,正向我們娓娓道來這對戀人此刻的心意——
“我面前的你,讓整個夜晚熠熠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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