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給子女,“在世辦理”和“過世辦理”,哪一種更省錢?

現代家庭資產構成中,房子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雖說這兩年的地產行情並不是特別好,但經歷過二十多年的發展黃金週期,房價上漲的幅度還是非常驚人的。如果現在的你在一二線城市有一套房,那麼家庭資產分分鐘成百上千萬。

同時房子是不動產,毫無疑問這種資產如果我們不在了,那一定是想要留給自己的子女的,這就涉及到一個關鍵問題了。如果要將房產留給子女,在世的時候處理和過世之後繼承,哪一種的性價比更高呢?

一、過世之後繼承

我們先來看正常流程的遺產繼承方式。也就是當房屋持有者過世後,具有繼承權的子女或其它親屬直接帶着相關手續去辦理。瞭解過的朋友可能會知道,這一種方式,流程非常的複雜。辦理過程中需要用到的文件,包括遺產繼承本身需要的,也就是遺產繼承申請書,被繼承者的死亡證明以及公證書等等。

除了這些之外,房屋本身被繼承也需要相應的文件,這一類包括產權書、估價表等等。把所有的材料都準備好了,就可以辦理繼承,但也並不是完全免費的。拋開前面所說的各種文件在出具的過程中會產生的一些諸如公證費等費用,最重要的一部分來源於房屋過戶。

大家都知道我們在購買房屋的時候,需要繳納契稅。而繼承房屋同樣也需要。這個費用會根據房產估價的不同而發生變化,通常來說是按照房屋總價的1%-4%來收取。同時對於繼承人來說,這套房子是不是首套房也會影響到繳納契稅的多少,這一點有可能會根據房地產當前的相關法律法規而變化。

另外房屋的大小及土地性質,也從一定程度上決定這筆錢的多少。繼承自己父母的房子還要花錢,這件事有很多人不大理解,於是部分人就有了另外的想法。如果父母在世的時候就將房屋贈予子女,這樣是不是就可以省錢了呢?

二、在世的時候處理

那麼我們接下來就看看這種方式是否產生費用,又會產生多少費用。

明確一點,贈予並不是免費,相反費用可能會更高。這是因爲贈予房屋,本質上屬於一種財產轉移,當涉及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就能猜到有一個重要的費用出現了,就是個人所得稅。

類似這種收入,按照規定是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的。而且房價多少不是由房屋贈予人或者被贈予人自己說了算的,通常是按照當時的市價來計算。比如說,一套市價200萬的房屋被贈予,那麼個人所得稅可能就要40萬。

除此之外,上述遺產繼承所需要的公證費用、過戶費用等,也不能少。

這樣看下來,在世辦理的價格實在是非常的高。但其實也有一種特殊在世辦理情況,相對而言可能還最爲划算,那就是以買賣的方式進行產權轉移。

我們都知道,買賣房屋屬於一種市場行爲,而以買賣的方式繼承,原則也差不多,除了購買房屋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外,沒有其它額外費用。

當然這個價格不能太過低於當時的市場價,否則可能會引來過戶上的麻煩。如果房屋是子女用來自住的,可以選擇這個方式,但如果不是那也需要注意後續出售時的個人所得稅和財產增值稅。

總結來看,在世辦理的贈予這個選擇,是花費最大的方式。反而是遺產繼承看起來要更加划算。如果擔心繼承的手續太繁瑣,那也可以採用在世房屋買賣這種方式實現房產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