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寒冬 收入縮水 8成買方 只願付1%服務費
房市冷,房仲業跟着縮衣節食!房屋買賣,一般仲介業會向買方與賣方分別收取2%與4%服務費,但東森房屋統計店頭交易,在房屋交易量急凍下,去年有7到8成買方只願付1%服務費,較之前高出2成,顯示生意愈來愈難做。
內政部《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規定》明訂,不動產經紀業在向買賣雙方收取服務費用的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成交價金6%。實務上,房仲業會跟賣方收取4%、買方收取1~2%服務費,依個案而定。
東森房屋國際不動產中心執行長廖麟鑫感嘆,現在房子難賣,賣方知道房仲業也爲難,付4%服務費多數沒有問題,但是買方多不願付到2%。
依東森內部統計,去年買方付1%比例爲7到8成,比過去多出2成,但以前店頭約有一半是可收足2%。
東森房屋董事長王應傑說,因爲房屋總價的關係,中南部就算服務費少收3%、4%,都不如臺北少收0.5%那麼嚴重。
信義房屋臺北內湖區協理王茂桑說,在競爭激烈的市區,房仲業現在對買方多隻收取1%服務費,但在家數沒那麼多的地區、某些房仲就會收到2%。